北京三证合一办理地点

为方便大家办理三证合一业务,北京三证合一办理地点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以供阅读和参考!

北京三证合一办理地点

各登记注册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

海淀区苏州街36

010-11616611

东城分局

东城区金宝街52

010-65289733

西城分局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

010-82141526

朝阳分局

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

010-51069126

海淀分局

海淀区倒座庙9

010-82692268

丰台分局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

010-63442835

石景山分局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

010-88795976

门头沟分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70

010-69859423

房山分局

房山区良乡西路22

010-69366841

顺义分局

顺义区仓上街8

010-89448087

通州分局

通州区永顺镇前上坡村—滨惠北二街

010-69547016

大兴分局

大兴区黄村镇市场路

010-69227493

密云分局

密云县新南路49

010-69041054

怀柔分局

怀柔区北大街14

010-69687705

昌平分局

昌平区南大街31

010-69706142

平谷分局

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3

010-69962368

延庆分局

延庆县东外大街70

010-69103252

燕山分局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二巷3

010-69344637

开发区分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4

010-67883587

天安门分局

东城区东交民巷44

010-65286808

西客站分局

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三层

010-63345580

机场分局

首都机场口岸办公楼

010-84169671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一照一码”)登记是指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分别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办理。

本市将统计登记纳入合办范围,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再办理统计登记证。

二、“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三、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本市自2015年9月29日起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

四、哪些类型的主体适用此登记制度?

本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均实行“一照一码”登记。

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可以享受“一照一码”登记政策。

五、“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前登记的企业如何换发营业执照?

“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前登记的企业,可以随变更登记一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根据需要单独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交回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六、申请换照时出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遗失或未办理相关证照情况的,应当如何处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统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无需刊登遗失公告。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未办理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七、“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后,原登记企业换发营业执照是否有时间限制,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本市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八、换发营业执照是否收费?

工商部门在换发营业执照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的,需先向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的,按照原规定办理。

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使用效力是什么?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使用功能。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办理各类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

执照三证合一后,需要注意的地方(工商部分)

1 、旧版营业执照过渡期: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原版营业执照有效,过期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加载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怎么办理变更手续?和之前的程序一样。最大的不同是,不需要去质监局备案,需要去税务局进行备案(需要缴纳的税费没有变化)

3 、我想换证怎么办理。请准备好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联系元角分财务,我们为你办理。如果有丢失的证件或者章,联系报社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否则,工商局不予以受理资料。

4、 需要重新刻制发票章么?发票章上面加载有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在换发营业执照后,税务登记证号码变为社会统一代码。但是不需要重新刻章。

5 、社会统一代码,是怎么构成的?

新版营业执照右上方标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编码规则为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型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1位校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