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

3.医疗机构科室构成及人员花名册,验原件;

4.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

5.门诊类医疗机构需提供与当地医疗保障局或各市城区、开发区医疗保险中心签订的协议和批准文件,验原件;

6.营业场所产权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2、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

3、社保机构核实信息并修改;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信息;

5、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