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随笔日志

曾经最美

爱情随笔日志

那年秋天,一个落叶的季节,我和她一起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人们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木渎古镇。

两千零六年的秋天,她职业学校毕业了,她说“我要去苏州了,你去吗?”我毫不犹豫的说“去,那样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后来我们一起来到了苏州,然而现实生活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金钱上不富裕的我们也只能租住在出租屋里,好的是我们还有个公用的阳台。因为无奈,我们去了两家电子公司上班,我去了“华硕”,而她却去了“达方”,更无奈的是我们还是一个白班,一个夜班。

也只能在某个人不加班时才能见上一面。等到我们谁转班了,那时别提多高兴了,尽管工资很少的我们也会,花上百十块钱出去吃上一顿。转班后别提多高兴了,晚上我们一起睡觉,早上一起起床上班,虽然不在一个公司,但是路上我们会有说有笑,晚上下班了,先下班的那个人一定会等着另一个人,然后一起回家。

回到家,你在屋里洗着我们两个穿了一天的工装,而我则在屋里拿着你的梳子,对在嘴边,在镜子前,像开演唱会一样傻傻的唱着歌,你也总是时不时抬起头给我个白眼。还说着看你那傻样。

周末了,我们会一起登上古镇的灵岩山,站在山顶,让风从我们身边轻轻吹过,而我们却将古镇的景色尽收眼底。有时我们也会早起,穿上情侣装,坐2路公车,从新区到园区的金鸡湖玩,坐在公园的草坪上,享受着日光浴,谈笑着,幻想着,还一起漫步在金鸡湖边,看着浪花一次次拍打着岸边的石头,看着湖水里的鱼三三两两的游来游去。

还记得那次我骑着从朋友借来的单车送你上班吗?你坐在单车后座上,拦着我们的腰,我嘴里哼着那首感觉只有我两能听懂的歌“海韵”,而你却诉说着我们初中坐同桌时的事,那时我们还是那么无知,课堂上我们手拉着手在课桌下面。

一起在课堂上吃粘牙糖,粘住牙齿,话也说不出来的样子。还有那次你嘴巴里上火了,让我给你往嘴里挤冰硼散,我拉着你的下嘴唇,一下挤了你一嘴,你哭着跑出教室。把你送到公司门口,你对我说,回去路上慢点,别冲红灯,我点点头,等你进去,我就不听话了,飞速的骑行在世纪大道上,风也从耳边飕飕的跑着。还点着头像疯子一样大声的歌唱着。

上学时,你知道我喜欢打篮球,上班后的第一个月工资,你给我买了我的第一个斯伯丁篮球,周末时,你也会陪我一起去打球,我在球场上像个拼命少年郎,在球场上疯狂的奔跑着,而你总是拿着矿泉水,坐在球场边,右手支着下吧,傻傻的看着,有时也会傻笑,我还记得你对我说过,跟我在一起最浪漫的事就是坐在球场边看我打球的样子。

第二年秋天,我们爱上了溜冰,只要下班我们就一起溜冰,手拉手穿行在溜冰场上的人流中,刚开开始时,虽然你会常常摔倒,但总是抬起头傻傻的看着我说“亲爱的,我屁股疼”如今我还是能清楚的想起你说屁股疼的样子。

每年的生日情人节,我们都会给彼此买礼物,并说生日快乐或节日快乐。

而数年后,在现实打压下的我们无奈的都结婚了,都有了自己的婚姻,家庭和孩子,尽管彼此的对象也许都不是最合适的,但还是得将生活继续下去。

现在回想当年的曾经,依然是人生中最美的日子——曾经最美。

 夏天离秋天有多远

我常常觉得夏天与秋天实在不是适合临近的季节,夏日奔放张扬,秋日则低调忧伤。一冷一暖,一抑一扬,但是他们俩却在八月份的时候相遇了,就像你我。

那时的我刚入大学的校园,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向没出过远门的我只觉得措手不及,格格不入。

那是一种荒芜的被遗弃感,我像是一只流浪猫,每天若无其事的在人群里穿梭,盲目而无助。立了秋的天气已经有了些许的微凉,我比身边的人更早的裹上了外套,想在这个陌生的几近单调的空间多捕捉一丝暖意。

于是,我遇见了你,那么明朗如夏日的你。你穿着洁白的衬衫,领口的两粒纽扣随意的外翻着。你笑着冲邻桌的一个男生打招呼,阳光打在你洁白的牙齿上,那么的明亮夺目。

你的嗓音清亮却不刺耳,带着几分的愉悦。我想你该是个性格随和的人,开学不过短短几天你便已经认识了不少的朋友,而我却依旧形单影只,或许这便是你我的差距。

那天是班里的第一次班会,由大家自我推荐,争当班委。你以一首漂亮的粤语歌夺得了文艺委员的位置。我想告诉你你唱的真是不错,可是为你鼓掌的人那么多,一定不缺我这一个。可是你不会知道吧?其实我的歌唱的也还不错,我中学时期曾经参加过校庆演唱,拿了不错的名次。

大学的生活闲散而盲目,我们自然的很少交集,我偶尔会在去教室的路上见到你,你走路的时候背挺得笔直,像夏日里傲然挺立的一棵水杉,那么的自信爽朗。这实在算不上什么邂逅,因为从头到尾,我一直都在镜头之外,在某个安静的一隅注视你从我的视线里走进走出。

我们曾在大物的课堂上相遇,你恰好坐在我的身旁,你安静的记着笔记,字体随性而俊秀,我很难想象那么不拘约束的你竟也有那么认真的时候。从头到尾,你我都没说一句话,我想你大概是不认得我的,因为我们总共也没有见过几面,更没有过什么交流。但是我却清晰的记下了每一个细节,你喝的是拿铁的咖啡,你用的是深蓝色墨水。

与你最距离近的一次是那日的班级合唱,你是班级的领唱,与一个高挑的女孩子一同站在了舞台的中央,正站在我的面前。你故意的向中间挪了挪,怕遮挡住我的位置。那日的聚光灯好亮,打在你的身上,亮的让我睁不开眼睛。那时的我在心底默默起誓,我一定会让自己变的更优秀,优秀到有一日可以与你并肩站在这个舞台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你终于也有了你的女朋友,我身边也陆陆续续围拢了一些人。他们会找我搭讪,陪我上课,故意坐在我身边的位置。这种好感像雨后初生的春笋,如果得到回应便会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得不到回应便自行的枯萎,安静细微,不至于让人讨厌。

我有时候会想,倘若当时的我向你表露过心迹,那么你我可有牵手的可能?我想答案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