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帐员岗位职责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岗位职责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岗位职责可以明确每个人工作职责是什么内容,该承担什么样的工作、担当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么是不该做的等等。制定岗位职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报帐员岗位职责,欢迎阅读与收藏。

报帐员岗位职责

报帐员岗位职责1

一、严格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2、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不得从银行套取现金。

3、严格审查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结算业务时,出纳员应根据主管领导审批及有关人员签章的收付凭证,按照款项性质和有关规定,认真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收付款的结算。

二、严格按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非现金结算方法办理结算业务;

2、对签发和使用支票,要严格注意和加强管理;

3、签发支票时,须先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签发;

4、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填写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和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员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5、签发支票前应核对存款数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如发生“空头”,为责任事故;

6、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员本人签发;

7、发生支票丢失,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8、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在登记簿上登记注销后,应与存根一并保存。

三、在受理原始凭证时,严格进行监督:

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在办理收付款过程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于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收付不得办理,凡单位领导坚持要办理的,在办理的同时,出纳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报告。

四、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报表,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

2、及时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及时索取结算单据,避免拖帐,每日结出余额。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编制“银行存额余额调节”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五、保管好现金和有价证券:

1、如发现长款或短款,要报告主管人员,进行查对,查对无结果时要按规定长款入帐,短款按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2、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六、保管好空白支票、空白票据和有关印章(支票与印章须分开保管)。

七、按时发放工资(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报销工作。

八、开学前做好杂费、书簿费及借读费等收解工作。

九、做好票据的整理与管理工作,每月二次与教育局决算中心做好结帐工作,分析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1、忠于职守、财务法规、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不合格财会制度的不予报销。

3、依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好记帐凭证,按规定时限入现金帐或银行日记帐。

4、登帐书写整洁、规范、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及时输入电脑。

5、严格遵守支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按法规范操作。

6、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现金、支票、印章,因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由工作人员自负。

7、学期结束前两周,做好学生代办费支出结算工作,休业式前做好余额退款工作,并附清单一份。

8、认真做好在职教职工、学生、退休教工的医疗保险理赔工作,定期上报,及时发放理赔。

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

报帐员岗位职责2

会计必须在校长、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3、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4、按会计手续和各种制度的要求监督财产、物质的增减变动,准确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5、定期向校长、总务主任汇报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校长、总务主任的参谋。

6、按上级规定办理新分配教师转正定级、教职工政策性增资、老教职工退职退休等工作。

7、强化服务意识,完成好领导分配的突击性工作。

报帐员岗位职责3

一、严格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不得从银行套取现金。

严格审查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结算业务时,出纳员应根据主管领导审批及有关人员签章的收付凭证,按照款项性质和有关规定,认真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收付款的结算。

二、严格按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非现金结算方法办理结算业务;

对签发和使用支票,要严格注意和加强管理;

签发支票时,须先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签发;

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填写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和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员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签发支票前应核对存款数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如发生“空头”,为责任事故;

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员本人签发;

发生支票丢失,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在登记簿上登记注销后,应与存根一并保存。

三、在受理原始凭证时,严格进行监督:

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在办理收付款过程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于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收付不得办理,凡单位领导坚持要办理的,在办理的同时,出纳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报告。

四、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报表,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

及时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日记帐,及时索取结算单据,避免拖帐,每日结出余额。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编制“银行存额余额调节”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五、保管好现金和有价证券:

如发现长款或短款,要报告主管人员,进行查对,查对无结果时要按规定长款入帐,短款按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六、保管好空白支票、空白票据和有关印章(支票与印章须分开保管)。

七、按时发放工资(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报销工作。

八、开学前做好杂费、书簿费及借读费等收解工作。

九、做好票据的整理与管理工作,每月二次与教育局决算中心做好结帐工作,分析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忠于职守、财务法规、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不合格财会制度的不予报销。

依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好记帐凭证,按规定时限入现金帐或银行日记帐。

登帐书写整洁、规范、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及时输入电脑。

严格遵守支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按法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现金、支票、印章,因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由工作人员自负。

学期结束前两周,做好学生代办费支出结算工作,休业式前做好余额退款工作,并附清单一份。

认真做好在职教职工、学生、退休教工的医疗保险理赔工作,定期上报,及时发放理赔。

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