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立功有奖励

芜湖县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立功有奖励
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建业立功,芜湖县作为“省双拥模范县”,县政府根据安徽省《拥军优属暂行办法》,并结合全县实际,出台了《芜湖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  《办法》对芜湖县籍义务兵服役期间在部队立功的个人,实行以下奖励: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荣获大军区和各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在部队荣立一等功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奖励办法》还规定,驻该县部队现役军人立功者由县人民政府实施奖励;芜湖县籍的现役军人,获得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获得大军区和各军兵种授予的荣誉称号及荣立一、二等功者,均由县人民政府实施奖励;荣立三等功和被评为优秀士兵者,由入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奖励。   通讯员:朱雪峰(未经本站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