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档 案 托 管 须 知 |
一、托管对象 1、重庆市高校、中专校待就业毕业生; 2、市外高校、中专校重庆籍回渝待就业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与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协议书》; 2、毕业学校与中心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三、解除托管 1、在档案到达中心后,毕业生可根据情况随时解除托管关系; 2、解除托管时需带好以下材料: (1)将档案转回原籍的.:《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将档案转去工作单位的:《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调档函)原件; (3)市外院校已就业毕业生将档案转回毕业学校改派的:《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学校调档函; (4)考取研究生的:《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调档函。 四、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档案保管费”(待就业毕业生两年内免费),办理解除托管时收取“毕业生档案转出邮递费”。 五、注意事项 1、在中心托管的档案,中心可为其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2、已就业毕业生应及时将档案转出;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个人档案只能通过机要形式寄送,原则上不允许个人随身携带; 4、《档案托管协议书》可到中心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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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下载: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