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政管理专业介绍及就业方向

每个专业都有它们的特点以及就业行情,下面由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民政管理专业介绍及就业方向,供大家参考与借鉴~

2017民政管理专业介绍及就业方向

专业介绍

民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熟悉我国民政行政管理法规、政策,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核心能力

专业核心能力:具有行政管理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民政概论、民政法规、民政软件、法学概论、社会调查、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法、社会心理学、秘书学、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电子政务、课程实习、民政工作岗位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方向

就业面向: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专业特色:

行政管理在国外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早在1924年美国锡拉丘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就成立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设立了第一个面向公共行政和管理领域的高级培养计划。此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威尔逊国际事务学院也设立了公共管理硕士培养计划。到目前为止,全美已有225所大学设有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或政策科学硕士培养计划。法国在1945年创办了国立行政学院,以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为目的,虽不授学位,但培养目标和质量与美国的公共管理硕士相当。公共管理高级人才培养计划适应了国外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了大批公务员、政策分析人才、高级咨询人才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在推进政府机构和行政行为改革的过程中,行政管理学科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将更加重要。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行政管理学科。但长期以来,行政管理学科都隶属于政治学门类,注重培养从事学术性研究和教学人员,且知识面较窄,现代科学知识及管理知识和技能学习掌握较长,不能适应现代高技术信息社会对管理人才的高要求。在1998年教育部制定的新学科目录中,将公共管理从政治学提升出来,列为管理类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标志着公共管理及行政管理学科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当前,国内各大学都的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发展、课程体系以及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等。可以说,对于新的公共管理学科,国内高等院校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我们在探讨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培养计划过程中,牢牢把握突出科学技术背景、突出工具类知识、突出工作和就业能力、突出面向具体就业岗位的思想,使学生在掌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掌握各种现代管理学科知识、思想、方法和技能。从而使我院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宽广的就业面,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因此,我们的专业特色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知识与能力并重。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排名:

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

最后,来介绍下行政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

1.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8.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