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2、人户一致
申请材料
1、离、退休证或知青证明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2、迁移人原籍地的迁出证明(原在绍兴的迁出派出所出具)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3、拟迁入地居住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等)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4、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5、拟迁入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及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6、属投靠的需提供与户主之间的关系证明(由能够证明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受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