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销售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销售合同范本

药品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在xxx市医药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及费用清单

总金额(大写)壹拾柒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第二条 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xxx市刘家场镇 。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50%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销售合同2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双方遵守的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方与需方具体交易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需方及时向供方提出购进数量,付清货款,款到供方账户后发货。

第三条:由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药品交易价格按双方商定的执行,但长期合作交易过程,如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辅料大幅涨价,供方有权对交易价格同需方重新商定。

第五条:货到后由需方验收接货。如因货物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到货5日内提出。遇此种情况,由双方商量补救措施及解决办法。

第六条: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接货物,或因需方仓储保管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供方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需方中途退货的,必须赔偿供方药品价值,运输费用等经济损失,并支付退货物总价值5%的违约金。

第八条:供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给需方。

第九条:供方的药品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责任条件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销售合同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四、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五、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需方将责令停止购销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药剂科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

十八、本合同的购销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