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约定的次数

导语: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试用期约定的次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试用期约定的次数

  试用期约定的次数

概念解读

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表现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就需继续履行与其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要求,企业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的话,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不能以调岗、劳动者能力尚待提高等理由重新约定试用期,这种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小李大学毕业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某化妆品销售公司做销售代理,并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小李工资为每月底薪1000元加销售提成若干,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底薪工资80%加销售提成。小李签完合同后开始了销售代理的工作,三个月的试用期过后,公司却不提转正的事。小李去资询人事部门,该部门负责人却告诉小李,公司认为她做销售不合适,已决定将她调到行政部任打字员,因为换岗需要重新安排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方能转正。小李不服,与公司发生争议。

案件分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前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直接签正式合同。案例中某化妆品公司的`做法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试用期可以约定,但是只能约定一次,只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的视为试用期不存在。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解决方法

试用期的次数,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如果用人单位以变换岗位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及时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可先行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醒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首先要明确有无试用期,试用期的时间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次数,劳动者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最好的方法就是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走争议仲裁程序,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