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承包合同书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土石方承包合同书。

土石方承包合同书

土石方承包合同书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会、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取土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倒土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取土点,倒土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双方协商。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 承包方式:土方工程清运。

1.5工期:(开工日以天晴为准)

1.5.1 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乙方进场车辆按照甲方要求(长:5.4米—5.6米)有档尘盖。

1.6工程造价

单价:______________元/m3(车辆运输,税后价)

第二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2检查施工进度进划完成情况

2.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2.5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2.6 甲方负责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协调车辆运输过程中交警市容等单位。清洗道路、超载罚款由甲方承担。闯红灯、正常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2.7本工程结束后,后续土方工程,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三条 工程条款

3.1 本工程按每一天为一个结算日,由甲方支付100%进度款。

3.2 乙方指定________专门结算工程款。甲方必须将工程款以现金交给乙方指定人品。

3.3 甲方支付1000元/车的车辆进场费在工程正常施工日第一天开始扣除,按每日每车_______元扣除。

3.4 由于甲方结款进度未能按时结清,乙方有权拒绝进行下个施工日的施工。从中导致工程无法顺利施工与乙方无关。甲方并且赔偿乙方车辆误工损失费每台车辆_________元/天。

3.5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5 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金额的10%计算。

3.6 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条下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由双方第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承包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土石方承包合同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04年 月 日起至2004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00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