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工作总结报告

一、全力攻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贯彻落实工作总结报告

积极协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关事宜,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待国家环保部启动验收工作时,力争第一批顺利通过正式验收。

二、扎实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强化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9座,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5家,关闭小砖厂2家,确保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组织实施好《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开展工业炉窑、燃煤锅炉、建筑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好16项工作措施和32个具体项目;新建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升级改造4个,建设符合新标准的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向社会发布PM2.5监测数据。

四、继续推进观音湖及市城区4条小河流污染整治

认真履行牵头协调督促职责,加大观音湖及市城区4条小河流域整治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在观音湖蓄水前完成整治任务。

五、继续实施郪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郪江流域及周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14年,对大英县蓬莱镇、隆盛镇、回马镇、象山镇、玉峰镇5个乡镇35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着力改善涪江、郪江水质和当地环境质量。

六、切实抓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坚持抓好环评审批工作,努力服务项目建设特别是涉及“六大兴市计划”、事关遂宁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

七、协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认真履行文明城市创建第八分指挥部(生态环境建设指挥部)的牵头单位职责,牵头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医疗废弃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清洁生产审核等11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