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定期深入一线开展实地督导,凡发生火灾和工作不落实的负连带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参考!

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一:

为切实加强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总结。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加强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镇村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各地要在12月底前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二是立足“智慧城市”建设,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三是加强镇消防专职队伍建设,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总结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按要求全面完成政府消防队建设任务。四是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根据实际条件投入专项经费,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进行统一安装。四是依托镇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结合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活动,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初起火灾灭火单元,2016年底前完成50%的建设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五是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机构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大火灾。

(二)强化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一是安监、国土、城建、经发、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并根据验收情况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二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民函〔2016〕281号)要求,民政、公安派出所要扎实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1月30日前,组织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完成联合检查;12月31日前,完成福利机构全体员工的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工作,有效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三是安监、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要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四是城建、经发、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人员密集的公复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五是综治、城建、城管、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群租房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新镇委〔2016〕56号)文件要求,全面掌握群租房底数和突出问题,12月底前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镇消防工作站要认真研究冬春灭火救援规律特点,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和执勤备战工作。一是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同配合的能力。强化针对性实战练兵。二是做好物资保障和执勤战备。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要组织开展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贯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始终。一是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二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要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依托消防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和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总结,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村、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对冬季消防工作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火灾规律,制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领导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部署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教办、劳动保障所等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冬季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任务;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关;社会事业办要督促村落实对消防弱势群体人员的`监护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较大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请各村、各相关部门于2016年11月1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及动员部署情况;2016年11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上述材料均上报至镇消防工作站

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二: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7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各行业系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实现“一杜绝、一防止、一减少、一保持”的总目标,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1.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棚户区、物流仓储、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以及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玩具、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全面排查火灾隐患。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合用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2.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城镇项目建设办要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民政所要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摸清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要开展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教育助理室要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文宗旅办要开展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商分局要开展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和吊销违法生产、经营资格;安全办、交通办要开展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特别是化学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其他部门要依法抓好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办要坚决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职责,并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3.铁腕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树立长期作战的准备,督促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不予审批。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国计民生等整治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推动解决,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和责任,严格组织巡查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4.全面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要统一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5.大力推动群防群治。要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政权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要将所有社会单位和人员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深入开展实战练兵。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冬春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救火队伍体能和技能,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指导,提高初战控火、人员搜救、火场供水、战勤保障等能力。救火队伍在投入执勤前要进行真火、模拟训练,逐步建立考核标准。

2.强化实地熟悉演练。要结合实际,组织救火队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重点街区、商业密集区、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进行实地熟悉,特别是对消防水源、交通道路要进行全面普查,逐一制定完善“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逐一开展实战演练。

3.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乡镇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6年12月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精心策划媒体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消防行”活动。每月组织志愿者至少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上级冬春防火工作精神,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发起“微消防大传播”活动。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大力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广泛发起微媒体粉丝关注行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传播覆盖面。

2.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结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防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系列活动。针对家庭,大力开展“自查自改清火患”行动,在全社会发起新一轮的家庭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行动;对容易引发火灾的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不安全取暖等行为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有效的宣传,减少社会面火灾发生。

3.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深入推进村(居)“两委”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消防安全宣讲服务活动。消防监督人员每周要拿出半天以上时间,到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