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局年度农安办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农经中心结合本县实际,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乡镇农业局年度农安办工作总结范文

一、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和土地流转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牵一发而动全身,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去年,我县在姚官屯乡高官屯村进行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了全村327户3280亩土地的确权工作。同时,市政府要求:2014年完成全县承包土地10%的确权登记任务,2015年完成50%。针对以上任务目标,我们立即就土地确权相关问题多次到乡镇深入调研和座谈,去冬今春正值村“两委”换届选举、国家“两会”安保、年底“两节”维稳压力巨大的特殊时期,为避免频繁刺激农民的敏感神经,增加稳定工作压力,县委、县政府决定将2014年和2015年的任务合并,一次完成全县农村承包耕地面积的60%,共涉及19个乡镇280个村共计83万亩耕地。为此,5月底村“两委”换届进入扫尾阶段后,我们就立即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动员大会,县委书记毛长军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我们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高规格的专门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字〔2015〕33号),明确各乡镇“一把手”是本乡镇确权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全县掀起了一股“大干苦干,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热潮。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222个村完成内业调查工作,193个村完成外业调查46.14万亩的测量,二次公示10个村共计5.3万亩公示工作。县财政为此拨付资金485万元。现在这项工作正在继续推进。

2、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县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15.4万户,人口64.6万人,集体所有耕地面积128.2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14.6万亩。截止到10月份,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8.01万亩, 其中流转入家庭农场1600亩、农业专业合作社114050亩,农业专业生产大户30110亩,其他情况34320亩。流转土地用于生产粮食的为108670亩。流转期限1年到5年的有40850亩,5年以上的139230亩。同时县、乡两级均对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明确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相关部门主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定期会商调度土地流转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印发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字〔2010〕19号),明确了推进土地流转的任务目标、细化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了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推进。我们始终坚持把流转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县、乡依托农经管理部门建立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要求各乡镇明确了推进土地流转的工作科室和具体办公场所,目前,已建XX县级土地流转机构1个并正常运行,全县19个乡镇也均依靠乡镇行政便民大厅内部设置土地流转窗口,挂牌开展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流转信息,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县已累计签订流转合同52817余份,占应签流转合同的89%。我县于2008年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各乡镇均相应成立了调解组织,今年来,县仲裁委员会累计仲裁土地纠纷2起,成功调解纠纷5起,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1、继续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制度。根据《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积极组织各乡镇纪检、农经、财政等部门对各村财务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固定资产,根据委托协议,将村集体资金纳入乡镇设立的各村账内进行核算。同时建立健全了群众监督、乡镇代理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三级监督机制,实行财务、票据、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及建档“五统一”制度,年底前将这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全部实现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并已全部实现电算化。

2、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快速启动,强力推进,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511各村全部完成了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工作,全县到目前为止农村集体经营收入35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28万元。县政府印发了《县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实施方案》(县政字〔2010〕20号),对工作任务和时间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逐步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并对合同、帐目、各种资料实行专柜管理,到目前共建各类台账510份。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经管理的基础,也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要求,在建立“三资”台账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采取县乡两级自查的方式,乡镇对所有村集体开展自查,县级对乡(镇)开展检查,县检查乡(镇)的比例达到了60%,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搞好财富积累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到目前为止共建立各类资产台账515份。

三、抓好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

1、开展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一是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治安户籍管理、民政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农机监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等收费,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必须向农民出具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二是加强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农村用电、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性保险、村级订阅报刊等费用,必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必须使用税务机关印制的税务发票,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农民收取经营性服务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三是清理和废除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不得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和摊派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2、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监督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下达给村级组织的财政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现截留、挪用、克扣等情况的,及时与相关部门配合,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加强对基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引导农民按照民主程序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运作。重点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标准、议事程序、所筹资金和劳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违法民主程序议事,严禁强行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

4、深入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农资质量安全。

(1)继续抓好党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抓好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抓,层层量化目标责任。明确任何单位、部门不准随意出台任何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凡出现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将依纪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二是继续严格执行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责任制。年初确定了本年度治理重点及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凡因治理不彻底、在本部门及本系统内出现问题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实行了专项治理部门定期汇报制度,加强了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近期,由县减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全市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当前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及重点,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的认识,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自觉性,保证减负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实行专项治理部门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半年向减负办和纠风办汇报一次,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社会负担明显减轻。

(2)抓好监督和检查机制的完善。一是做好农村“一事一议”监管工作。规范“一事一议”筹资行为,强化筹资监管力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确保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程序规范,符合上级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监测户见面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农民负担动态,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三是认真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成果,督导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制度。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建立了两个乡6个村30户的监测网络,减负办加强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监测户见面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农民负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