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

20xx年,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在市局的指导下XX县局的直接关心下,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的指引下,全面铺开了律师行业的各项业务,现将20xx年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

一、机构情况 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是差额拨款补助收入单位,隶属于XX县司法局,属于二级法人单位,编制六人,现有人员七人,其中本科毕业人员四人,专科二人,中专一人。律师三人,实习律师二人,内勤一人。律师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律师一人,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两人。我所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国资所需要三人以上(含三人)的设立条件,同时履行了登记手续。接受了每年度的物价局收费许可、税务局查账检查和审计局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支部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发展 我所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在2008年10月份成立了“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xx年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都在支部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全面的发展。加强支部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发展,今后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都要在支部的领导下,健康、有序的发展。律师的宗旨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因为律师业务独立性强,涉及面广,接待当事人较为复杂,为了加强律师的管理,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这是摆在支部面前的主要任务。在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时,首先要做到加强律师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学习,要把律师的各项制度灌输到

律师的脑海里,紧敲警钟,还要随着形势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其次,要加强律师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律师的团队精神,律师的业务是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后而开展,律师业务的开展必须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团队精神而开拓和发展律师业务,不要崇拜个人主义,要树立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

三、业务情况

(一)1、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律师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20xx年我所担任法律顾问32家,比去年增加了10家(2012年22家)。2、民事案件:20xx年我所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5件,比去年减少15件。因为民事案件涉及面广,也是我所办理案件最多的一项业务。如何办理每件案件不但涉及到当事人利益,更重要的是要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3、刑事案件13件,2014年刑事案件承办数比去年有了的很大程度的增加,增加8件(2013年为5件)。 4、非诉讼3件,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既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律师的责任。办好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既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又捍卫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2014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

(二)、经典案例一、2013年11月,我所顾问单位江西省屹立铜业公司与江苏灌南海胜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水渣买卖协议,约定江西省屹立铜业公司(原告)出售给江苏灌南海胜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的水渣含锡量品位按吨计算,4%个点以上5%点以下按630元/度计价,含铜量品位4%按250元/度计价.还约定到被告处取样,一样品的检测含量为计价标准。合同履行后,被告向原告申报的该批水渣的含锡量为4.97度,而被告供给原告的该批水渣经检测含锡量为平均3.1度,后经双方协商,于2013年11月14日签订了取样仲裁协议,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第三方检测为准,该检测机构为一次性仲裁;同时含约定含锡量品位低于4.52%则执行2013年11月8日签订的协议计价。原被告共同委托北京矿业冶金研究院检测,检测结果为含锡量4.1%,原告从被告处购买了445.68吨水渣,共计支付155万元货款,按照含锡量4.1%,含锡量价格为630元/度;含铜量3%以上按250元/吨计价,总货款应为1151191.44(含锡量)+111420(含铜量)=1262611.44元,因此,被告应返还原告多付的货款287388.56元。但被告却不认可这一鉴定结果,提出了鉴定系原告单方委托,且报告系原告传真给其的,其收到检验被告后,其在15天内已向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申请重新检测,并提供其出具的2013年12月13日检验报告一份,报告不具有效力,要求按复检结果计价。而原告则与2013年12月20日致函被告,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确认北京矿冶研究院的检测报告,可被告置若罔闻,毫不理睬,为此我所律师建议采取诉讼途径,起诉被告,并精心设计了诉讼策略,收集了大量证据,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XX县人民法院,经过据理力争,旁征博引,赢得了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大获全胜的诉讼效果,判决被告退回原告多付的货款287388.56元,诉讼费2805元由被告全部承担。有效的化解了一起妨碍社会稳定的纠纷,同时为喜迎十八大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献上了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绵薄之力!案例二、2014年3月5日,我所律师接受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章维波亲属的委托、数次前往浙江省XX市XX区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章维波,到XX区人民法院阅卷,通过阅卷和会见,律师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章维波在此犯案之前还因赌博罪服刑释放未满五年属于累犯,且此次伤害完全是因其纠集所起,犯罪嫌疑人章维波等8人携带刀具等作案工具造成了被害人一人轻伤和一人轻微伤的后果,XX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章维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并指控被告人章维波系主犯,又是累犯,要求对其从重处罚。同时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7被告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46000元的诉讼请求,我所律师在法庭上首先就刑事部分提出本案系借贷纠纷引发的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在先,被告人具有正当防卫的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不分主次犯,对被告人章维波从轻处罚;其次,我所律师就民事部分提出了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期治疗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人有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同案犯赔付的2万元应予扣减。由于承办律师据理力争和法理充分,XX区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和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对被告人章维波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民事部分判处赔偿4万元经济损失。可以说,不论是刑事部分还是民事部分,都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例三、2014年1月31日19时许,XX县河口镇七里村新农自然村的虞应龙酒后驾驶赣e桑塔纳轿车由河口镇往紫溪方向行驶,在紫溪乡路段与行人碰撞,造成受害人余某某当场死亡,之后虞应龙驾车逃逸,交警大队认定虞应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由于犯罪嫌疑人我虞应龙家庭困难,其村、镇两级出具了困难证明,我所接受了XX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广泛收集了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提出了被告人虞应龙具有刑法规定的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驾龄三十几年从未出过交通事故,也未有前科劣迹,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由于被告人属于驾车逃逸,行为恶劣,法院综合考虑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四、收费情况 20xx年律师事务所事业收入319960元,其中法律顾问收费118500元,民事代理收入165400元,刑事辩护收入42800元,律师见证 1200元,非诉讼2000元,拨入经费72676.6元。

五、年检和培训等情况年检和培训等情况: 今年4、5月份,我所分别完成了事业单位年审(县编委);物价局的年审、审计局对我所的财务审计(配合律师所年审);律师所和律师个人的年度考核等相关配套工作。 4、学习和会议情况: 今年5月份,XX市律协举办了全省律师讲堂第四讲,我所律师全体参加我所主任律师吴沈军还参加了XX市律师论坛,吴沈军律师撰写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服务。 六、执业纪律和作风规范情况 2014年,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主任的带头下,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认真接受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委托人和每一家顾问单位咨询,认真处理好每一宗案件代理,调查取证、收集案件争议焦点和对案件有重大关联的证据材料,查阅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两高一部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规章,为法院、仲裁委在裁决时提供了正确的依据,维护了当事人、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良好的好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效果。 在作风建设方面,我所律师能够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的《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我所全体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我所律师均表示做到了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我所条律师以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我所律师在牵涉到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件中,做到了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同时我所律师在行业保护中做得较好,能够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我所律师对法律援助中心所指派的案件做到了来者必接、有求必应的同时,也注意在接待当事人的同时,发现来访者经济确实困难,生活确属紧张的当事人,只要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会主动为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报,同时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联系,为受援人提供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法律帮助。 2014年我所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政府、社区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 我所律师在出席案件开庭时,能够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我所律师没有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也没有出现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等违法违纪的交易。我所律师做到了依法取证,不伪造证据,不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我所律师没有出现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我所律师没有出现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和私自收取费用的情况。没有发生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2014年度没有发生本所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情况。2014年我所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18家的业务中,以及承办的各类民事案件59件和刑事案件9件以及法律援助案件12件,做到了零投诉。2014年,全所律师根据司法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参加了XX县司法局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了XX县司法局组织的五好股室的评比活动。

六、2015的工作要点 目前,我所律师依然较少,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一定变化。几年逐步完善支部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律师的素质。我所工作的着重点:一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乡镇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还要更好地加强帮扶对服务;三是为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法律服务,使这些企业感受到当地政府确实是招商、扶商和富商;四是为迎接江西上饶高铁时代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提供更高更好的法律服务;五、吸收有志于律师事业的本科院校法律系的毕业生到我所担任律师助理;吸收已经取得了律师资格的人员到我所担任实习律师。另外,认真做好接待工作,避免当事人上访和息诉解纷的工作。还要加强律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办案能力,积极发展律师队伍,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

2014年以来,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普法办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有效开展。现将今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印发《XX县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创新、有典型、有总结。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普法教育工程。

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普法成效(一)启动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法律温暖,家庭幸福”,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气,鼓励广大妇女用法、依法维权热潮下,XX县妇联组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10个单位在县辛弃疾广场启动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3月14日,参加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在辛弃疾广场设立了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咨询点,悬挂了喜气显目的红色宣传横幅,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现场氛围火热浓厚,为全县妇女保护自身权益开辟了直通车。数以千计市民纷纷到咨询点释疑解惑,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家庭问题,各单位工作人员尽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咨询的百姓有求必答。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求解的市民将咨询点围得“水泄不通”。活动当天发放《妇女节法制宣传资料》、《预防艾滋病知识手册》、《XX县人民法院诉讼便民指南》、《关爱妇女健康,积极参加“两癌”筛查》等宣传资料 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促进了家庭文明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妇女事业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二)XX县启动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项目。3月14日,“关爱孩子,守护明天”,XX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项目启动仪式在县辛弃疾广场举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了启动仪式,副县长周福花出席启动仪式并作讲话。今年,XX县在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被确定为江西省实施儿童伤害干预试点县。儿童伤害干预项目的实施,目的就是寻找解决方法,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为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本次活动提高预防儿童伤害的意识,团结社会各方力量宣传儿童伤害干预知识,增强幼儿园老师、家长及儿童的预防伤害的能力,树立儿童伤害可预防的理念,把儿童伤害干预知识用于实践,降低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三)组织参与“践行群众路线,建设平安铅山”宣传活动。3月17日,XX县综治办组织的“践行群众路线,建设平安铅山”活动在辛弃疾广场举行,团县委、司法局、卫生局、教体局、交警大队、人保局等10个单位参加了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参与活动单位挂起醒目的宣传横幅,设置现场咨询点,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众多百姓驻足咨询或阅读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对百姓咨询的有关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均做到认真细致的解答,百姓们频频点头,不但疑惑得到解答,也对组织这样的.活动表示欢迎。各单位通过活动,更好的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四)充分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优势。8月,“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再次启动,县普法办充分发挥“手机普法短信”平台快捷、低碳、实用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简洁精练、贴近生活的语言,编制了一些具有较强警示性和提示性的普法公益短信,发送给全县域群众。短信内容将群众最常用、最关心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社会热点、普法重点相结合,每周发送2次,每次1万条。手机普法短信平台的建立,有效地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全民普法意识,增强了全民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9月1日至5日,县司法局组织分组下乡,走进村落民居,为老百姓送上XX县司法局“为民服务卡”,服务卡内容包括司法局职能介绍,联系方式等,方便百姓寻求法律服务。(六)主动出击,法律进乡村。为深化“六五”普法工作,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提高乡镇公民法律素质,9月19日,县普法办与鹅湖司法所组织“送法下乡暨法律宣传”活动。县普法办与鹅湖司法所主动积极组织本次“送法下乡”活动,走进鹅湖镇鹅湖村、长港村等乡村,在乡村主要通行公路上设立普法咨询点,拉起宣传横幅,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读本”、“法制宣传实用手册”、“司法局为民服务卡”等普法资料1000余份。乡村老百姓对此反响强烈,纷纷前来咨询相关法律以及与自身相关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征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县普法办与鹅湖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的为百姓解难释疑,竭尽全力将“法”真正送到老百姓手中心中。当天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的普法资料,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都是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百姓可以从中学到更多法律知识,获知法律解决途径,着实解决纠纷。

三、学习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县普法办参加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 3月26日,市普法办在市国土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4年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宣股长及普法办负责人等32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普法办主任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2013年普法治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4年普法治理工作任务。

四、认真做好法治人物推介工作挖掘法治新闻人物,讲述身边法治故事,传播先进法治理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法治社会进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4月,县普法办按照省、市普法办的部署,推荐了XX县法院和XX县司法局各一名在基层岗位普法、执法和守法用法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人物代表,并协调组织好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以便随时配合新法制报社的采访筛选。

五、加强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增强普法业务能力县普法办积极组织普法骨干参加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推动2014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县普法办组织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工商局、河口镇政府、县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9名普法骨干参加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2014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我县普法骨干的工作水平,以期进一步提高我县普法教育工作成效。

六、组织好2014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全县公民法律知识考试 11月13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组织的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开始进行网上信息录入,全县 10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将参加考试,考试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学考结合的原则进行。同时,县普法办组织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心学校的一般干部、职工、教师和医务人员等参加全县公民法律知识考试,5000余人次干部职工将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进入一般干部、工人学法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级、调资、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服务经济建设,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一学三讲”为主题,以开展“法律六进”为重点,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早计划、早安排、抓骨干、抓教材,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走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新路子,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决心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认真细致的做好每项工作,促进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铅山打造成为赣闽交界区域新型工业化花园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为了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四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活动形式,亮点工作,特色工作; 五是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XX县法律援助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 XX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全面贯彻和实施《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和谐平安铅山作出了应有贡献。2014年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1起,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6起、行政案件2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73起,参与重大纠纷及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调解8起,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2510万元,深受广大受援对象的好评。现将201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合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第六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农民工等五类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进一步加强与信访、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积极参与本县重大纠纷和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调处,促进公平正义,按要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了更好的将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强,注重法律宣传工作。2014年度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有效宣传《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宣传月活动中除开展现场接访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外,还专门出动了宣传车在县城的各大小街道及各乡镇村进行有效宣传,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五千余份。同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延伸作用。与此同时,我县还开展了“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活动。在全县18个乡镇、服务中心及各个站点外墙悬挂了法律援助公示牌,将法律援助须知及法律援助流程向广大群众公开, 达到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的目的。2014年下半年,重点着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建设及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XX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律宣传,使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熟悉法律援助,从而能及时地申请法律援助。

三、加强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继续发挥12348法律援助平台作用。县法援助中心为确保法律咨询和案件办理能及时录入系统,落实了专人负责制度。负责人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网上咨询登记和案件办理录入,第一时间将受理咨询、案件信息录入系统,以实现法律援助日常管理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从而使法律援助管理更加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12348”法律援助平台作用,通过专人值班,专人接访,专人录入信息,搭建起快捷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12348”法律服务平台,在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12348”是法律援助事业的前沿阵地,是社会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的快捷通道,也是法律援助重要窗口。

四、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一方面吸收社会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壮大援助律师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务.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依据《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和《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法律援助案件抽查回访,确保案件质量过关。三是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将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每个案件在受理办理和办结过程中,有相关的回证和反馈意见表,要求受援对象如实评价并签字确认,我中心以受援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援工作的唯一标准。

五、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法援中心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渠道,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健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规范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业务。三是加强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系,帮助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更好的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四是与县仲裁委员会、县残联、县信访局、县工会等单位建立常期工作联系。这些相关单位可直接将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直接指派到法援中心统一办理,从而使受援对象更能及时地获得法律援助。 2014年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县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2015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如继往开展好法律援助各项工作,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着重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建设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建设,坚持稳中求变,稳中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