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突出总量减排工作,深入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新“三最”目标,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环保局2012年工作计划

一、扎实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COD、NH3-N、SO2、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烧结脱硫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燃煤锅炉、工业及养殖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12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减排工作开门红。

二、认真编制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划。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要求,完成《XX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XX市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XX市“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XX市“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XX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XX经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XX市“十二五”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天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为科学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奠定基础。完成XX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积极推进XX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XX市自来水二、五厂上游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取水口上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50户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力争岷江、沱江XX段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四、强力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继续推进防尘“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环路、人民南路尘带和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区域,全年实现中心城区、二圈层、三圈层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试点,2012年实现绕城高速内建筑渣土集装箱式运输;落实道路清扫“4311”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执法,全面推进高污染车淘汰工作。继续抓好嘉陵电厂污染监管直至关闭,加强绕城高速内及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燃煤控制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调周边地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实现焚烧秸秆导致空气污染天数比2011年减少1天目标。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推进飞机增雨降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以上;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五、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下发《XX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完成XX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重点项目编制;组织和指导区(市)县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争1-2个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核查和验收,建成2-3个省级生态县。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外来物种的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11年度温(江)、郫(县)、都(江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做好XX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指导青白江、温江、邛崃做好“省模”复查工作,指导邛崃、都江堰、崇州、彭州做好“国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按照市委《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现代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洁净城市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动框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做好2012年政府组织的“城考”迎检工作。

六、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推进13个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

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项目业主、环评机构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实行限制审批。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和隐蔽工程图件审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隐蔽工程质量质检,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七、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做好《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X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修订和《XX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草拟准备工作,完成《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拟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县建设、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和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签订8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合作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