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公租房申请条件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闵行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闵行公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闵行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闵行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闵行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闵行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拓展:

(一)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请流程

一、注册账号

申请人在闵行区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闵行保障房”实名注册账号。

二、网上预审

平台提供资格预审功能,申请人可将应交资料上传至平台,等后台工作人员对其预审通过后,再至窗口现场办理公租房准入资格的申请。

三、窗口受理审核

申请人须到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区房管中心对其公租房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信息平台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申请人即可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四、网上轮候

申请区筹房源的申请人可在平台进行线上选房,申请市筹房源的申请人请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至房源现场轮候排队。轮候序号以资格准入编号(即受理编号)的先后为序。区筹房源申请人获得准入资格后,应在平台点击“确认参加轮候”,进入轮候队伍方能正式参加线上选房,并可实时查看自己的动态轮候序号。未点击“确认参加轮候”的,申请人则无法进行线上选房操作。

五、线上选房

(一)房源发布区房管中心根据房源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可供应房源。若发布一批新房源,平台将自动通知轮候队伍的前100人。

(二)预选房源收到轮候选房通知的申请人必须在48小时内表达选房意向。意向表达分为两种,一种是“确定参加选房”,一种是“放弃本轮选房”。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平台将自动取消其轮候资格。选择“确定选房”的:申请人可在该批次房源里进行“预选房源”操作,预选后即不可更改。在48小时内,若两人以上选择同一房源,房源预选结果将实时更新,匹配给轮候序号靠前的`申请人。未选中预选房源的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状态,可在本批次房源中选择其他房源。若本批次房源未能选中,将在该批次选房结束后重新轮候排队,等待下一批次房源。选择“放弃本轮选房”的:该申请人重新回到轮候队伍,可参加下一批次选房。未作任何意向表达的:在48小时内,申请人未表达任何意向的,平台将自动取消其轮候资格。申请人需点击“确认参加轮候”,方能重新取得线上选房资格。

(三)最终选房结果选中房源:48小时后,申请人选中预选房源的,即为完成选房。选定房源后,不予更改。选定房源后反悔的,公租房准入资格和网上轮候资格一同作废。

六、现场签约

网上选房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登录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至公租房现场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签约,确认书已失效的,不予签约。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赴现场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准入资格和轮候资格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