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

①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数计算。

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③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因此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