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一、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二、实际举例:

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 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 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2011年7月——2012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500元,交上单位的500元,每月仍为1000元,2013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结算方式: 第一步、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285.94=10318.94元;

三、结算方式:第二步、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10000*0.5%=50元(利息),本息和为10000+50=10050元。 至2012年6月30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10318.94+10050=20368.94元。 这20368.94元在2013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三、归纳:

6月30日是结息点,在这个结息点之前不满一年的按照活期计算利息,满一年的,按照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实践中当然不能按照上述例子的利率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利息,要根据当年的利率来计算,这样得出的利息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