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沈阳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沈阳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首付2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为40%,贷款总额不得超过60%。

首次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作为核准价,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它物品价款),根据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不同,首付比例也不一样: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内(含十年),贷款首付比例为30%,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70%;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首付比例为40%,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60%。

提前还款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正常还贷六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为5次,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六个月以上,可以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逾期惩罚

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