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待机消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如下为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省节能减排办《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7〕4号),市节能减排办《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遂节能减排办〔2017〕4号),2017年6月11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为开展好全县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宣传合力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县发改局、教体局、经科局、环保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局、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县委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国家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安排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宣传活动。

二、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内容

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紧扣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重点加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的节能低碳行为,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简约、绿色、文明的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循环的方面转变。

三、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宣传实效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落实宣传资金,创新宣传模式。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上积极作为,努力掀起节能减碳活动的高潮。

牵头部门请于2017年6月5日前向县节能减排办报送本部门的联系人员名单。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并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宣传活动照片(至少5张)报送县节能减排办。

 

  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二)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认真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节能知识讲座、节能产品推介等活动,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强化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对节能降耗的认知、认同和自律意识。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对活动主题、宣传标语、节能知识等进行间断性的滚动播放。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低碳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停用空调、减少电梯使用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单车或步行上下班,逐步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消费理念及行为方式,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做到:6月13日低碳日活动当天办公区域5楼以下停开电梯;各公共区域除照明灯具外,所有的景观灯、轮廓灯、草坪灯等灯具全面关闭。

(三)开展节能培训教育活动。召开全县节能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有奖征文颁奖、节能知识讲座等活动。同时,各单位、各系统要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网络等媒体,不断学习节能新知识、推广节能新产品、应用节能新技术。

(四)参与全市节能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能文明在身边”有奖征文活动,遴选作品参与全市有奖征文评选;积极参加“宜昌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启动会”,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动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同时,要坚持节俭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确保宣传活动既取得实效,又不铺张浪费。

(二)各公共机构要紧扣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良好的示范效应引领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活动结束后,请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县世纪广场综合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