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环游地球八十天》有感

我特别喜欢看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成品著作《环游地球八十天》,起初就被这书名深深吸引住了。也不知道为何会那么喜欢这本书,好像冥冥中有股力量抓紧我,让我深深陷入它的魅力中。

读《环游地球八十天》有感

这部小说讲了主角福格先生以XX0英镑与别的绅士打赌,以英国某俱乐部作起点与忠实机智的仆人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最终不仅赢得了财富,抱得美人归,更是赢了全英国人的赞誉。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那种较为落后的交通工具的辅助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可福格他做到了!他填补了这一神话般的空白!为什么?他的本钱就是分秒必争,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他目标明确,计划详尽周密,出发前根据这类书籍以及《每日晨报》上刊登的理论上可行的日程表,制定了路线和规划,并且因地制宜,使用了热气球、轮船,甚至在印度热带雨林中不惜花XX英镑买了大象代步,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为了节省时间。但他也并不是为了一次赌博而“铁面自私”的人,在印度他不惜时间救了眼看就要因为土著人的酋长陪葬的富家千金——艾达,最终两人情投意合,终成眷属。

“分秒必争”这四个字,使我想起,古往今来,无数有识之士谆谆教导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何等的重要啊!

但不可否认, 时间的确是很残酷的`东西,它不为任何人停留,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其实我们最耗不起的便是时间。

一个暑假转眼就过去了,我又在哀叹我们的青春在这短暂的岁月中随波逐流,像是一片树叶曾那么青翠,却很快就凋零了。在这之前我还自以为时间还很长,但是我也知道我们都不小了,该懂事,该懂得珍惜时间了。但是为何每每此时我都在苦苦追悔美丽的岁月,人真的是最经不起回忆的动物了。

这让我想到我的偶像,他叫金在中,是个经历时间磨砺的真正的男人,一个真正的传奇。他为了完成当歌手的梦想,十五岁时放弃了高中学习,独自一人闯荡。因为家境贫寒,他因没钱乘车而步行好几小时来到首尔,献血只为能吃到饼干,因为肚子饿还吃过别人吃剩的东西,辛苦艰难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想想我自己,真的很惭愧啊!

我欣赏他,不仅因为他的容貌,更因为他的努力,他的珍惜时间,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执着吧!当我听到他的彩虹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