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走访调研报告

20xx年10月25日,我从北京赶赴江西,下午参加完省委的欢迎仪式后,当晚,就踏上了奉新,这片我即将在此工作和生活一年的热土。我来到奉新,受到了奉新县人民政府,中共奉新县委等领导和同志的热情接待,并为我在工作和生活上做了精心的安排。

基层走访调研报告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先到部门、乡镇和企业走走,了解一下基层的情况。在这段时间里,我重点走访了部分乡镇和部门。其中,乡镇有:甘坊镇、上富镇、澡溪乡、澡下镇、赤岸镇、仰山乡、宋埠镇、冯川镇、干垦场、干洲镇、农牧场、赤田镇、柳溪乡;部门有:水务局、水电管理中心、环保局、农业局、潦河灌溉管理局等。

通过近一个月来的走访调研,我对奉新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奉新给我的总体感受是:环境优美,资源丰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充满生机与活力,正所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近些年来,奉新县以“强工业区,建新农村,创文明城,兴和谐县”为发展思路,整个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人民收入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发展后势强劲,这无不浸透着政府的英明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汗水和共同努力。也正因为有了我们优秀的领导干部和勤劳的广大人民,我相信奉新的明天必将更加有所作为,更加充满希望。我深感荣幸能够加入到这个奉新建设的队伍当中,期待能为奉新的发展力所能及的做一点事情。

目前奉新发展的布局已轮廓清楚,摊子也铺开了,初步形成了“一河两岸三桥四区”的城市发展格局,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建设,为奉新发展注入了活力,工业园区对财政的贡献率超过30%。但是目前的奉新,毕竟是在发展阶段,发展中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矛盾,如何不断化解发展中的矛盾,促进奉新的又好又快发展,将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下面我就总结一下近段时间的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供参考。

一、关于财税任务和乡镇经济

各乡镇都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分解的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乡镇经济运行总体呈发展态势,总量不断得到扩张。今年7月,县委对全县17个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的财税任务重新进行核定,并将竹木、小水电、工业园区(乡镇部分)三块税收统一纳入县本级后。面对税源匮乏、财税任务重的形势,各乡镇都能狠抓财源建设,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和激活民资力度,发展一批对财政具有支撑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为乡镇培植稳定、充盈的税源。例如,上富镇的三森纸业和澡下镇的一家铸造企业今年都可为当地贡献税收60多万元,而且还有潜力。同时,各地也在继续做大做强货运产业,大力发展商贸、运输、餐饮等第三产业,努力拓宽税源财路。

但从实际情况了解来看,目前大部分乡镇的财税任务压力都很大,实际税源不足。乡镇实际税源与需完成的财政收入任务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企业少、农林特产税收少、个体户少等。调查中发现,为了完成财税任务,弥补财税缺口,一些地方只得采取以费补税,以税引税、借贷款垫税以及空转的做法,乡镇举债度日已是普遍现象。另外,乡镇支出庞大,不堪重负。在可用财力的支出结构上也很不平衡,其主要用于教育事业,还有乡镇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其它的支出就很少了。调查中也发现,部分乡镇领导对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所顾虑,一是怕花了钱,投入了人力物力,用于培植新增长点,短期内未能见效,当年财政任务无法完成,对个人政绩、荣誉有影响。二是怕今年培植的增长点成为明年增加财政任务的踏板,有“何必自己与自己过不去”的消极心态。在乡镇中有的站所属于条管,乡镇无权干涉,“权在县里、利在部门、责在乡镇”,乡镇有责无职,职难保责,权责失衡,经济调控职能严重弱化。比如,从今年开始,县政府将水电和竹木产业财税上收,对于水电,县里有专门的部门征收业主税收,可以保证足税。但对于竹木产业这块税收统一由林业局征收并纳入县本级后,乡镇对竹木行业税收管理的积极性明显下降,以前竹木行业的业主考虑到在货物运输上关卡重重,往往在权衡利弊后觉得利益并不很大,就会自觉按规定履行手续,而现在多方齐管的重担全落在林业局一家上,竹木行业的业主也就把相当一部分心思用在公关上,一旦操作上存在随意性的话,就容易造成税收的流失。

建议:目前部分乡镇的财税任务偏重,而有的乡镇由于底子好,路子广,财税总量有能力进一步做大,因此,政府在没有调整财税来源分配的前提下,应对乡镇的财税作充分的调研,核对其财税任务量,在此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财税任务,同时应尽量保持乡镇财税任务几年基本不变,或者经济增长速度递增,使得乡镇对下一年度的税收任务有预期,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既给压力,也给空间,来鼓励乡镇做大财税总量,将多余部分以可用财力的形式返还乡镇,以支持和鼓励地方建设,来鼓励乡镇继续做大财税的积极性。对于条管单位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比如,竹木加工,这还需要到年底对今年毛竹税收情况与往年比较分析后才能最后确定,县里应对这些工作进行跟踪,进行统计比较,采取相应对策。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

目前农村的医疗、教育已基本解决,外加取消农业税,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但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未得到根本提高。在调查中发现,农民种田积极性较以前有所降低,部分耕地,由以前的双季改成单季,而农民希望多要农田,这样就可以多拿粮补。大部分乡镇反映,现在的农民越来越难管,虽然国家对农民政策方面越来越优惠,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但农民仍然意见很大。在旧社会的时候,百姓生活很艰苦,但人民热情很高,干劲十足,现在情况则不同,原因是什么呢,就此我也问过有些农民,他们的想法是现在农民接触外面的事物多了,见识广了,变得聪明了,不容易被欺负了,这种说法上虽然不尽对,但也有些道理。但我想,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大家生活水平有了差异,受到的待遇不同,过去穷,大家都穷,但现在不一样,大家的心里都不平衡了,我接待过几次上访工作,都是由于这个原因。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实行农业税减免之前,有少数农民寻找种种理由,拒不缴农业税,而现在新的农业政策出台后,他们照样享用粮食直补,因此从一定程度上就助长了部分农民的恶意行为。

建议: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现有的各个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最终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县里组织实施。所以新农村建设是否成功,关键还是在县这一级。而三农问题,关键在农民,解决了农民问题,新农村建设就必会取得成功。在对农民的政策和管理上,我认为最主要的是透明公开,增加与农民的交流。在干垦场了解到,有的农民反映,家里条件很艰苦,每次政府来慰问贫困户,却从不到他们家,所以意见很大。可他并不知道,在干垦场还有比他家境况更糟糕的农户。我想这个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信息不对称,缺乏交流。所以建议,在乡镇工作上,一定要增加透明度,建立与农民交流沟通的机制和渠道,对于政府的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在乡镇、村组进行公示,让农民心知肚明,这样误会就会化解了。

在新农村建设点的安排上,有的同志反映,现在铺的太开,每个点由于资金有限,因此很难看到成绩。我认为,首先应看到,建设新农村是一个系统工程,从试点到全面铺开,是一个大趋势,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改变农村贫穷落后、脏乱差的面貌。为了更好的积累新农村的经验,巩固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我倒是建议,建设新农村要精品和一般相结合,扩大试点,同时在试点中有选择的打造精品,好中有优,以优促好,为其他的试点树立典范,提供经验。

三、关于如何调动乡镇和部门工作积极性

在赤岸调研中发现,赤岸镇的部分辖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收入归县所有,但拆迁安置,由镇里负担,安置费偏低,镇里工作难度很大。由于乡镇不能从拆迁工作中获得利益,没有责权利没有统一起来,由此,乡镇领导缺乏工作积极性,工作情绪也较大,但为了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为了头顶上的帽子,还是要努力去做,造成工作很被动。

在部门工作分工上,也存在一些职能不清的问题。如全县参与水电管理的单位有四家(水务局、小水电管理中心、经贸委、供电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小水电的开发及管理应从经贸委划至水务局,但我县却明确规定由县小水电管理中心承担“规划、开发、利用、管理”职能,造成管理上的不规范,工作上有拉锯现象;供电公司在用电管理上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能保证广大城市居民和企业业主享受阳光用电服务。

另外,调研中发现,以前几乎每个乡镇在工业园区都曾有引资项目,在招商引资方面为工业园区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引来的项目潜力很大,在工作前期也耗费了很多的人力、物力,但财政体制改革后,这些项目全划归县本级,使乡镇所期望的企业回报率未实现,从而造成其招商的积极性明显下降。

建议:应尽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积极有效的打造和谐统一的政策氛围。划清乡镇和部门事权、财权,明确职能。对于乡镇,可以考虑县对乡试行两种财政体制,对经济发展水平和非农产业聚集度较高,财政收入规模较高的乡镇,实行“分级管理、支出定责、收入分享、责权统一”的相对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和非农产业聚集度低,主体税源不足,短期内不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逐步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在业务工作职责分工上,应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将职能和责任统一起来,积极鼓励乡镇和部门在园区招商,可以采取奖励的办法,来提高乡镇和部门招商的积极性。

四、关于社会稳定

在部分乡镇,由于房屋拆迁,垦民闹事,社会不稳定因素隐患较多,乡镇政府领导工作思想压力较大,部分乡镇领导和我谈心,由于房屋拆迁,晚上都睡不好,就怕百姓随时会闹事。同时,有些乡镇反映,由于农民承包的山林可以上市买卖,政府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约束,有些农民将山林一次性的转卖,然后用这笔资金去进行非正当的消费,造成资金流失,从而没有生活来源,以致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由于山林分给了农民,彼此的管理维护毕竟有差异,部分农民看到自家的山林不如别人家的,纵火、偷盗等行为时有发生。在个别乡镇了解到,部分农民经常滋事,动辄上访,为了扩大场面,极少数分子甚至专门请一些人(每天给他们20元的误工补贴),来聚众闹事。11月30日,百丈山农民聚众闹事,对社会稳定问题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究其原因,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肆意闹事,另外一方面,信息不对称,村里和乡里与农民缺乏沟通,使该事件得以发生。

建议:充分发挥平安联动中心以及相关各部门的作用,整合全县资源,形成以公安为主、公检法配合、各乡镇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调处的工作机制,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霸字号”和黑恶势力,做好安全隐患和矛盾线索的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政府也要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坚持以人为本。近年来,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城区改造中,房屋拆迁逐渐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一大问题。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为此:一方面要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行政,阳光操作。为了规范拆迁行为,建议县里出台拆迁管理办法,注重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注重依靠法律手段,规范拆迁许可程序。做好有关法规宣传教育,公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拆迁安置房源、拆迁房屋评估补偿标准、提前搬迁的奖励政策等。鉴于拆迁工作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比较多,制定信访投诉受理制度,落实专门人员做好接待受理上访群众的工作,把大量的拆迁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有情拆迁,温暖人心。在拆迁工作中,应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拆迁,尽量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多做群众工作,实现发展的同时,保持好地方的稳定。

对于山林维护,可以借鉴一下浙江省安吉县的管理经验,实行承包经营,部分流转的办法,加大规模化经营的范围和力度。

五、关于林权制度改革

林改制度,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大改革。当前“三农”问题主要在于农民增收难,林区农民增收更难。林权制度改革后,增加了动力和活力,可以围绕产权开发、加工等环节,形成产业,从而带动就业。目前,虽然山林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但其承包经营权已分给农民,并且可以继承,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和劳动积极性,加强山林管理。实际也证明,林改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林改后,乱砍滥伐现象明显减少了。我县由于林改工作突出,被评为全省的林改工作先进县。但在调查中也发现,仅从砍伐指标来讲,虽然政府每年也下达了砍伐指标,但是政府对农民的砍伐行为实际上很难控制。就毛竹而言,因为乡镇不可能分派专门人员,每天去看管农民到底砍伐了多少根毛竹。而从毛竹加工企业这边,由于其有时也从外地买毛竹到本地加工,这样就很难控制毛竹砍伐总量。其次,据乡镇介绍,山里的农民通常是比较懒散的,现在由于有了山林,就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样他们就更懒了,有些人甚至形成了惰性,到砍伐季节,雇人上山砍伐。如此这般,就很难引导他们生产,提高其劳动积极性。再次,由于林场已分给农民,农民的工作很难做,政府很难对山林进行统筹开发和建设,比如开发在柳溪乡在开发竹海旅游中,协调工作任务很大。

建议:要处理好产业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做好配套服务。林地和农地有个共性,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态保护的载体,因此产业开发和生态保护既有统一性,又有一定矛盾。一方面,改革要依靠法律或政策给农民“定心丸”,让产权长期化、固定化、法制化,防止其短期行为,谨防因经营项目的品种不同或林木生产周期的长短不一,导致过度开发。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引导农民把握好采伐空间结构和时间安排,避免大规模的“剃光头”,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这对林业部门的行为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保护农民造林积极性,又把握好生态保护的底线。在配套服务方面,要通过产业化的开发,抓龙头企业,搞好林产品加工基地的管理。

六、关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问题

目前,在乡村这块,教育、医疗以及公路都由乡里负担,有的乡镇由于公路和学校建设,欠账缺口很大。比如,冯川镇承担着县城所有小学的建设,资金压力很大,其他乡镇,在学校基本设施的建设也存在类似情况。部分乡镇反映,目前这方面的体制不顺。调查中也发现,有一部分学生初中毕业或还没有毕业就开始工作了。这些人却没有一技之长,难以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从一定意义上讲,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建议:在农村教育经费上,县里应明确责任主体,对于这些工作,在分配可用财力时,应进一步明确县和地方的负担比例,以调动地方积极性。对农村教育经费实行县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办学方向上,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农村教育不仅担负着为提高升学率的任务,更重要的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人才。可以适当拓宽农村初中的办学功能,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科教结合的农村初中办学体制,让在校初中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使学生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术,把预备升学和预备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人才。

七、关于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