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统一部署,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1、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方式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号)实施以来,我县企业职工档案大多由企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政工科)统一管理,少数由企业人事部门(政工科)进行管理。

2、企业职工档案包括的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主要包括学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等)、工人录用材料(包括招工、子女补充、工人转正定级等)、入党入团材料(包括入党入团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材料等)、工资表、奖励呈报审批表、处分决定及解除决定、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审批材料、劳动合同、调动转移材料、聘用审批表、复员退伍审批表、转业审批表、 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3、职工流动中档案的移交保管方式

企业职工流动其档案由县劳动行政部门调配股密封、盖章后邮寄或随转。

4、对因企业破产、倒闭而失业的职工,其档案移交县失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直至再就业办理转移手续。

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现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现在企业职工档案没有统一管理,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固定工身份和部分合同制工人档案,有些企业也管理合同制工人档案。这种管理方式,有悖于企业实行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给企业的职工基础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也不利于维护职工个人利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建设科学、规范的劳动力市场。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有企业,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渐减弱,职工档案无人问津,甚至丢失,职工在调动工作时找不着档案或把档案长期存放在个人手里,有的企业负责人为达到控制职工的目的,扣押档案不给,使职工办不成调动手续。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档案管理的严肃性,更侵害了职工个人利益。

2、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差。由于部分企业没有严肃、负责地填写好每一份档案材料,致使有的档案错漏百出,甚至随意更改,给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退休等手续增加了困难。如档案年龄前后不一致,出现多个参加工作时间,个人经历前后记录不完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