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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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XX区达几千人,她们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村“留守妇女”不断增多,她们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一、基本情况分析

1、从年龄结构看:31-50岁是留守妇女较为集中的年龄段,占80%以上。

2、从受教育情况看:85%的妇女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且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

3、从家庭结构看:60%的受访家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且55%的留守妇女与老人共同居住。调查显示,留守妇女在照顾孩子的同时,还要承担护理、赡养老人的家庭义务。

4、从收入情况看:85%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省打工,52%的务工收入在1-2万元之间,有60%的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且75%的妇女表示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丈夫打工之前有所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在通过丈夫外出务工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同时,留守妇女这一群体也面临着劳动强度较大、致富能力偏弱、家教力不从心、精神负担较重、文化生活单一等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劳动强度较大,身体状况堪忧。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70%的留守妇女表示家庭劳动力不足,既要从事生产劳动,还要料理家务,更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基本上一个人要至少照顾三个人,家里的粗活、重活、忙活几乎都由自己承担,劳动强度比较大,50%的妇女感到整日忙碌、非常疲惫。21%妇女表示长期超负荷体力劳动导致身体不好,主要患有妇科病、肩周炎、关节炎等方面的疾病。

(二)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偏弱。从受教育情况看,受访留守妇女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绝大多数,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生产发展技能,只是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基本上“靠天吃饭”,生产效益低。

(三)家教力不从心,子女亲情缺位。调查发现,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容易让孩子心理健康受到影响。

(四)精神负担较重,缺乏安全感。大多数受访妇女最担心丈夫的安全问题,其次担心孩子及家庭财产的安全。同时由于与丈夫基本靠电话交流,谈论的内容也主要是涉及孩子、老人,夫妻之间情感交流较少,半数妇女对婚姻状况表示担忧。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精神长期处于绷紧状态,经常会感到孤单、焦虑和压抑,缺乏家庭安全感。

(五)文化生活单一,思想较为空虚。由于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文体娱乐场所、设施等资源较为匮乏,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单一,绝大多数妇女平时靠看电视打发闲暇时间,其次为打麻将,极少数看书读报或进行健身活动,思想上比较空虚。大多数受访者对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表示不满意且有强烈改变意愿。

三、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妇女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 “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

留守妇女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只有得到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关爱,从“治标”入手,寻求“治本”之策,才能解决她们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这一群体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新农村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根本解决妇女“留守”的现状,还需要一个过程。但从家庭幸福和农村和谐的角度来说,社会各方面都应积极创造条件,给她们更多的更人性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