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毕业档案

在你们即将离校之际,请了解一下毕业生档案转递的相关流程,以便我们相互沟通和理解,确保记录你们学业历程的档案顺利寄到接收单位。

应届生毕业档案

1.每年七月上旬,学校对应届毕业生档案以机要形式邮寄。在转递档案时,档案馆依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2.转档地址由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利(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档案馆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 3.为了提前明确档案转递去向,请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

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4.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请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该中学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市(县)、区教育局名称;

如:“**一中”,就应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省 **市 **教育局人事科”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由机要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送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凡由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应届毕业生档案6、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通过档案馆主页“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查询”栏,输入姓名、学号即可查询。网址: 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可拨打电话029-85310254查询。由于机要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

8.毕业生因各种原因需由学校档案馆暂时保管档案的,必须先到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相关事宜,档案馆依据就业指导中心的缓发档案通知,办理缓发手续。缓发档案期间,学校不能办理档案管理的相关事宜(比如不能政审、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等)。

有关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具体问题,请与档案馆人事档案室联系。

电话:029—85310254; ;

办公地址:****图书馆东副楼二层

档案馆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