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指南

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州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州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指南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报告;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非公司企业法人因隶属关系变化申请变更登记机关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

4、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企业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办事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领取相关文件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各地对期限有服务承诺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省、市、县(市)、区工商局

备注:办理事项相关管辖规定,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及预约服务等内容,可点击“服务窗口导航”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