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迁出所需材料

档案调出所需材料

档案迁出所需材料

 一、 调档函:

1、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商调函:可以先办理档案商调手续,正式调动时凭调令和户口迁移证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其中深圳地区招调工需出具招调工联系函)

3、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针对毕业生改派调档):应届生和毕业两的年的学生需将派遣至我中心的派遣证改派去别处,凭新开具的派遣证和身份证来我中心办理档案调出,户口属于我中心集体托管的,必须先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5、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二、 身份证原件。

 三、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注意事项:

1、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由调入地人才中心才可出具调档函。

2、户口属于我中心集体托管的,必须先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办理调出手续时若属于单位代理的存档人员,需提供代理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离职材料转成个人代理以后方可办理调出。

5、档案可由我中心每周五统一通过机要局寄送,十个工作日左右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