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归纳1】一般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科目有所得税费用、商誉、资本公积等科目。

【归纳2】因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科目不是所得税费用,而是商誉。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2.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准则中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在以后期间转回的,所以在确认时要考虑以后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税率的确定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

计算公式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例如,某企业持有一项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5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万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5万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

二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