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20项工作

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力度,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大力推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离岸金融业务、航运金融业等20项工作。

天津将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20项工作

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政策制度,优化基金运作市场环境,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建立商业化运作模式,为基金及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吸引国内外基金集中集聚,力争到2010年底,新增注册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100家(支),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总数达到300家(支),认缴资金额超过800亿元。

同时,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推动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分部,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和外币兑换公司;争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

此外,天津还将发展航运金融业,包括发起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飞机租赁基金,完成基金首期募集和基金投资项目运作,建立成熟的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发展基金、租赁、离岸等航运金融业务;发起设立航运交易所。设立航运协会。举办专业论坛。将航运金融与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结合,促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发展。

根据该计划,天津还将加快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促进投融资公司科学治理加快发展、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推动期货业发展、加强股权类交易市场建设等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