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车船使用税

为满足纳税人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制作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告知书,列明换开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具体办理流程等内容,在保险机构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将告知书交给要求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

云南车船使用税

云南省各档排量的汽车现在执行如下税额标准:

车船使用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

二、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车船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六、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2、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七、若干具体问题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