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印花税有新的规定

2017年1月1日起,国家相关部门对印花税有哪些新的规定?大家了解多少?

2017年1月1日起,印花税有新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的管理,便利纳税人,于是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一、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应该如实的提供和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相关的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与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的、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里、领受的情况。

其中《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以及应纳税凭证保管期限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的时候,就是发生纳税义务,应该依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的税额,购买并一次性帖足印花税票。

四、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就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凭证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

五、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可以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之内不得改变。

六、纳税人应当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那么您一定想知道:年底了!纳税人必需牢记的八大税务常识)

七、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八、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登记簿》复印件;(3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多贴印花税票的,不能申请退税或者是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