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营业税+政策执行情况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小微企业营业税+政策执行情况,更多热点创业项目参考欢迎访问()。

小微企业营业税+政策执行情况

税务答疑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件中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27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