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承诺书

篇一:认缴出资承诺书

认缴出资承诺书

致: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

本公司在签署本认缴承诺书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以下简称“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招募说明书、合伙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 已经充分了解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可承受因投资于该股权投资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签署本认缴出资承诺书,表明本公司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本公司承诺,以【XX】万元人民币认购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签署加入本股权投资企业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并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在此期间,本公司的认缴承诺不可撤销。

本公司同时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本公司认缴本股权投资企业的权益之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为他人代持权益以及导致本股权投资企业违反投资人人数法定要求的情形。

2、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认缴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资格和能力,并就本次认缴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认缴不会与本公司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公司作为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及被告知股权投资企业的含义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具备相关财务、商业经验及能力以判断该投资之收益与风险,并且能够承受作为投资者的风险,能够理解购买该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其他风险。

4、本公司就本次认缴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隐瞒、误导、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形。

5、本公司承诺将遵守本股权投资企业合伙协议关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承诺人:云南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篇二: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公司登记附表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

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承诺书(范本)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