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4篇

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1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自身、家庭以及社会公众的安全、幸福,本人作为傲农集团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承诺做到:

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4篇

一、 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 坚决不酒后开车、无证驾驶以及驾驶证照不全、保险不齐的车辆;

三、 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不能有侥幸心理,意气用事;

四、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自觉配合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五、 坚决抵制各种经营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六、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为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以上承诺,请公司严格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2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工程,于 年 月 日完成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向贵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要求,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决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如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同时也决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我四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劳务单位(公章)

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3

本(单位、人)自愿申请木竹材经营加工,经营加工地点位于 县 。为了维护正常的木竹材经营加工市场秩序,现对县林业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经营种类和数量从事木竹材经营加工。保证在经营加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加工地点、经济性质、经营加工范围和经营加工方式发生变化以及经营加工企业撤销、破产、歇业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二、不伪造、变造、出租、买卖、转借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三、严格遵守一证一点制度,未经县林业局批准不另行设立经营加工点。

四、按照规定认真建立木竹材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账,并对台账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不弄虚作假。

五、切实做到守法经营加工,不经营加工无证木材和来源不合法的木材。

六、积极主动接受林业局和当地林业站的监督管理。

七、若一年内被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经营加工行为的,我愿意接受处罚并自愿放弃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由林业局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若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我愿意主动接受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直至注销木竹材经营加工资格;若构成犯罪,我愿意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章)

管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二0xx年 月 日

遵纪守法诚信承诺书4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创建文明校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先学做人,再学技术”的宗旨,加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特将延边工业学校的校规校纪重点通告给各位家长和同学,望共同做出遵守的承诺。如果不能履行如下承诺,请您到学校办理离校手续(请三思而后行)。

一、承诺遵守的.内容和相应的处罚:

1、 仪容仪表:

1) 男同学不许留长发、怪发、染发、光头等(前发不低于眉毛,后发不低于衣领,两侧不低于耳垂;女同学不许佩带首饰、化装、穿高跟鞋等。违背者,学校不允许其进入校园。超过3天不改正,处以勒令退学的处分。

2) 学生不准奇装异服。平常要求穿校服。每年4月1日~7月1日、9月1日~10月30日,必须全天穿校服。不穿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2、 旷课:连续5天旷课或者累计旷课50课时(包括早、晚自习,课间操等),处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3、 上课纪律:

1) 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累计3次,1个月累计9次),上课吃零食、打扑克,接电话(没收电话处理),随意出入教室,上课时间在走廊逗留、打闹,考试作弊等,累计3次,处以勒令退学的处分。

2) 不听从老师劝告,顶撞、辱骂、殴打老师,态度恶劣。处以勒令退学的处分。

4、 在校内吸烟或酗酒,累计3次。处以勒令退学的处分。

5、 在校拉帮结伙,强迫他人加入团伙;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勒索他人钱物(数目较大或次数较多);发生打架事件2次以上,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6、 道德败坏,强迫他人谈恋爱;或行为不检点。处以勒令退学的处分。

7、 故意损坏公物,5天之内按原价1~2倍赔偿。不按时交纳学费(开学超过2周),并处以勒令退学处分

8、 住宿生违反《寝室管理条例》,按相关条例处理。

9、 开学7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学杂费30%;7日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除学生学费50%;一个月以上的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10、 翻越围墙进出学校者,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在学生入学报名时,由家长陪同,学生本人做决定,认真思考后,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2、本承诺书的解释权归延边工业学校。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承诺人(学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