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考点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交通运输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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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如何规定?

公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

(1)陆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

(2)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的其他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

水路运输的纳税人包括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的纳税人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所属大连、天津、广州、青岛、上海分公司,就是远洋运输业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沿海运输的纳税人为经营沿海运输业务的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及其他国营、集体、私营海运企业、个体海运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内河运输的纳税人为:一切从事内河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为航空公司。

装卸搬运的纳税人为:陆路运输、海运、河运、航运、铁路运输中从事装卸搬运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装 卸搬运业务的工商企业、联运企业、物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2、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航空运输纳税人应注意的是:

(1)民航售票单位不是航空运输营业税的纳税人,一律不向当地缴纳营业税。航空运输中客运、货运、邮运、专包机运输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纳税人一律为承运的航空公司。

(2)民航地面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机场、航空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航管理局、航站。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款。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收入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货运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交通建设基金等。

4、计税依据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联运业务的营业额是指运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的余额。

注: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

(2)跨境运输的营业额是指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对搬家业务,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中装卸搬运征收营业税。

注:北京市规定:

(1)凡在北京市范围以内从事出租车运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交通运输业计算征收营业税。附:出租汽车运营业务营业额核定标准。

(2)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6、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交通运输业按3%征收营业税。

7、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应纳营业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