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借助离岸公司境外上市的弊端及其监管

我国借助离岸公司境外上市的弊端及其监管
摘 要:借助离岸经济区境外间接上市已经成为了最具代表性且对各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最大挑战的代表性方式。但是这种利用各国法律的消极冲突的利益实现方式却有着相当多不确定的因素,对于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也有着未知的影响,如何正确看待并采取适当的方式监管是当前各国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相关监视审查机关面临这种形式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仍然有不断完善的空间,本文拟就此展开探讨。
  关键词:离岸公司 间接境外上市 国际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
  
  一、 借助离岸公司境外间接上市的现状及弊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国内公司企业的视野逐渐扩展,为了自身的发展,境外上市召募资金的情况已经很常见。
  (一)境外上市的动因。
  国内企业在本国的证券市场挂牌上市称为境内上市;相应的,国内企业在本国外的其他国家证券市场挂牌上市则称为境外上市。与像我国这种管制相对严格的证券市场相比较,境外证券市场有着更低的准进门槛,资金更加丰厚、公司治理理念、治理水平比较先进,而且通过境外上市,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对于各公司来讲都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二)什么是借助离岸公司境外上市。
  境外上市有两种模式,境外直接上市和境外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指直接以境内公司的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分申请发行股票,并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境外间接上市指境内企业以与自己存在控股关系的`境外公司的名义到境外发行证券从而为自己筹集资金,或因与境外公司存在控股关系而将自己资产以境外公司的证券形式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流通的活动。
  (三)借助离岸公司境外上市的弊端。
  境外间接上市的大肆兴起与发展在企业自身节省上市本钱、获得更加丰厚投资可能相对应的,这是以国家证券市场的损失为代价的,一方面,内地资本市场证券发行、交易定价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