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思考

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思考
[提要]:加进WTO,使我国仲裁制度获得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中国的国际化趋势的进一部加强,中国的仲裁制度必将和进世一样走向世界,存在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随着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通过仲裁来解决经济纠纷有着比民事诉讼更加优越的特点,它所具有的自主性、专业性、保密性、以及在执行上的国际性上风等特点致使人们在发生纠纷时越来越倾向于这种用度低、速度快的裁决方式。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中国的仲裁体制更加完善和国际化。临时仲裁制度是指在事先并不存在的仲裁组织的情况下,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交给他们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仲裁。仲裁结束,仲裁庭即告解散。临时仲裁制度相对于机构仲裁而言有其自身的优点,它赋予当事人较大的自主权,仲裁程序也有相当的灵活性,仿佛量文体衣,能最大限度的给予当事人以便利。所以说临时仲裁制度对于解决经济贸易纠纷发挥着机构仲裁所不可替换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尽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临时仲裁,但是临时仲裁在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中仍然是一个禁区。笔者了中国学界对于在国内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两种主要观点,结合中国国内的经济法律环境,以为在中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确有其必要性。同时,笔者对在中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