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保险的论文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互联网保险的论文,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关于互联网保险的论文

互联网保险论文

在谈互联网保险的现状和创新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互联网保险是什么?它与传统保险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互联网保险,是相对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而言的,实质上就是保险电子商务或者网络保险。具体点说,互联网保险是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主要营销渠道的,保险计划书的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互联网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主要区别于营销渠道上,至于产品上的拓展也只是量的变化,并没有质的飞跃。

我们知道,互联网保险在国外早就存在,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保险公司自建渠道,或成立网上保险商城,或设立电商子公司;另一种则是借助现有第三方的网上保险平台。在我国,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保险的元年,虽然我国并非2013年才存在互联网保险,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互联网保险在我国只能算是新生事物。

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保险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功能上有所局限。网络保险主要功能一直局限于保险咨询、险种浏览、投保意向、网上投诉报案、简单调查市场需求、简单险种在线投保等。第二,缺乏线上互动。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在网络销售方面,还处于最初的静态信息给予阶段,在客户服务方面,也仅仅处于服务信息提供阶段。第三,客户少。网络保险客户较少,目前网络保险市场人群细分明显,需要长期的市场人群培养。主要消费群体为80、90年代。第四,风险较大。互联网保险带来的风险也值得关注,其潜在风险有两大方面。一是技术层面,如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的风险。二是信用层面,尤其在互联网环境下不仅投保人的信用可能难以甄别,而且投保人准确获知产品内涵的程度也可能受限。 其实,无论保险在财富管理方面有何创新和突破,风险管理都应该作为其“安身立命之本”。也正是由于对风险的考量,进入2014年以来,多家保险机构推出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不够规范,均被叫停。综合来看,出现问题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往往都有几方面表现。一是预期收益过高。二是风险提示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完善。三是产品的流动性不足,可持续性存在问题。四是消费者保护做得不够。

对于我国网络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我也进行了粗略的调查和分析。

在我国,网络保险进入实务操作所需具备的物质条件还不成熟。一般来说,风险较大、投保人健康状况要求高、保险金额较大的标的要求做到现场查勘,这是在线核保不具备的,且我国还没有电子签名的相关立法,通过数字签名在线签订的保险公司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对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有所阻碍。

同时,现有的网民结构和互联网的被动性不利于发展网络保险。据调查,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网民所占比例仅有6.87%。通常情况下,保单是被卖出去的,保单的销售是出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动机而不是客户的动机,而互联网是一种被动的媒介,保险公司主要依赖于它所开发的客户人群。

再者,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也是网络保险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目前的保险产品的种类不够丰富,而且,保险的服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人们更容易相信熟人,希望他们解决疑问,而网络不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风险的评估、法律的不完善是保险在线发展的瓶颈。我国应该加强电子领域的立法,同时加强研究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

互联网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给了我们一些启示。我们将从原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加速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近两年,保险的.创新发端于互联网,手段上是经营成本、获取客户之争,其本质将走向“数据” 的竞争。我将主要从市场、产品、沟通三个方面来谈谈互联网保险的创新。

面向新市场,是保险创新比较困难的地方,因此多数行家将创新的实现聚焦于产品本身如产品形态,容易忽略开拓新的蓝海。其实完全可以扩大产生风险标的的范围,从人身、财务扩大开来,比较“消费体验、情绪、感受”,甚至“人文关怀”、“投资损失”。持续大热的“航延险”、这两年上演的“赏月险”、“高温险”、“喝高险”、“奶粉险”即属此类,甚至游走于保险边缘的“延保”亦然。此类保险创新令人纠结之处,倒不是缺乏可用于评估定价的历史数据,而是很难界定到底是“创新”还是“噱头”、是保险还是赌博。两者一天使

一魔鬼,本是一体两面、一线之隔,如何拿捏尺度、说服监管,比市场开发更需要智慧。千万别学人保“雾霾险”,罚的还没赚得多!

产品是险种条款+费率,是保险计划、方案。在互联网语境下,保险产品的外延或可拓宽一些,包含交易、服务等客户接触相关的内容,比如要研究如何让客户舒服地接受的过程,也就是讲究“用户体验”。保险产品研发过程的创新,是几乎大部分保险公司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严格来说,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或者说:如何借助互联网,优化保险产品的创意和生产过程的创新,是最具挑战性之处。以往情况下多是市场部来做这事儿,一看历史销售数据,二做内部和外部的市调,三看考核和一堆KPI。这些办法到了互联网环境里颇感无力:保险是“卖”出去的,渠道本身的利益倾向占有相当大的影响权重,无法判断在保险的购买决策中,消费者的主观意愿到底起了多大作用。而基于互联网的保险营销,则需要把“各种中间渠道的影响”剥离出来、直接研究消费者。但保险产品形态复杂、语义艰涩,消费者几乎没有办法表述清楚自己的保险需求,传统的调研样本量、时效性都跟不上互联网的要求。这种情况下最有效的办法是重新定义渠道:渠道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销售者,也担任了保险产品的直接需求提出者、创意者,甚至参与到研发和未来的市场利益分割中,即保险产品众筹。聚焦到保险公司自己,或可找到类似的保险产品研发路径:动员各行各业的数据和用户拥有者——也就是各类网上网下的垂直门户,弄一个保险产品的应用市场,让各种门类的垂直数据拥有者自己来提出风险对冲的需求和创意,其共享出来的数据,由保险公司利用其精算技术来评估、定价,形成商业化的保险产品后,由垂直门户们纵向、横向推广,并享受推广收益。

目前保险产品形态的创新,多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投、被保险人关系。通过某种变通执法规避“无可保利益不能投保”的限制,把不相关的人拉进来,扩大目标人群。

2、将复合形态的保险责任分解开单独卖,用户选择余地变大,降低门槛。 缩短有效期,再通过自动续保实现间接长期险。

3、交费年期灵活,最好弄个类似银行的归集功能。

4、第三方支付制度,可以间接验证,规避“代签名”的风险。

问卷游戏化和增值服务。信用数据可以大大简化各种繁琐步骤。在问卷中建立激励机制或者与财务管理、健康管理等融合起来,先弄点横向跨界的东西让客户满意,自然发展成忠实客户。

营销包装,这方面泰康和阳光的营销包装相对好,在简单易懂、亲和有趣、重点突出之间实现了平衡。

至于沟通上的创新,线上渠道的主要是那些应用平台,比如微博、微信此类东西。其实在互联网上,品牌的影响力非常重要,在陌生的环境下,消费者优先选择的只能是品牌,因此花心思、投资资源做品牌是基础。最值得注意的一点,线上毕竟不是实实在在的,除了各步骤全过程网络化之外,要有完善的客户咨询服务系统和线下服务系统,在客户需求由线上转入线下时,有部门负责承接,完成咨询后再回到线上进行记录与客户资料完善。

以上便是本人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分析和一些意见,最后补充一句:排列组合就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