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与经营者行为选择博弈假设
(一)博弈主体i假设。假设参加博弈的主体1是经营者,主体2是股东,两者都是风险中性者,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二)信息完全假设。假设经营者具有独立决策权,决策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三)决策时间假设。假设博弈双方都无法根据对方的决策选择或调整自己的策略,也就是说,博弈双方可看作是同时做出决策,没有时间先后。
(四)行动集合假设。假设博弈主体各自可选择的行动集合(Ai={ai},i=1,2),股东的行动集合为A1={监视,不监视},经营者的行动集合为A2={道德,不道德}。
(五)博弈结果假设。假设经营者通过不道德手段而获取的收进为R;股东监视经营者所花费的本钱为C;经营者为采取不道德手段而花费的本钱为F,包括被所有者发现不道德行为时对经营者的罚金;股东监视经营者的概率为p,p∈[0,1];经营者采取不道德的概率为q,q∈[0,1];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会被发现,且C
根据以上假设,可以得到股东与经营者在各种策略组合下的收益或损失,如表1所示,每个组合中第一个表达式表示股东收益,第二个表达式表示经营者收益,假如是负值,表示损失值。
表1 博弈收益矩阵
经营者
股东 道德(Y) 不道德(N)
监视(J) -C,0 F-C,-F
不监视(H) 0,0 -R,R
在股东与经营者的博弈中,根据假设三,博弈双方同时作出决策,没有时间先后,因此,是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从表1可以看出,假设经营者选择道德(Y),那么对于股东来说,最好的策略选择不监视(H),可以省出监视本钱C;但当股东选择不监视(H)时,经营者的正确策略是不道德(N),而不是选择道德(Y);假如经营者选择了不道德(N),股东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监视(J);而当股东采取监视(J)时,经营者为了保护自己,必然选择道德(Y),如此不断循环。
在经营者与股东的博弈中,经营者分别以概率q*和1-q*随机选择不道德(N)与道德(Y),股东分别以概率p*和1-p*随机选择监视(J)与不监视(H)时,双方都不能通过改变策略或概率来改善自己的期看收益,因此构成混合纳什均衡,这也是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由表1中的数据可推出股东、经营者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是:
q*=C/(F R),p*=R/(F R)。
即对经营者而言,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小于p*,经营者的最优选择是不道德;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大于p*,经营者的最优选择是道德;假如股东实施监视的概率即是p*,经营者可随机选择道德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对股东而言,假如经营者不道德行为的概率大于q*,股东的最优选择是监视;假如经营者不道德行为的概率小于q*,股东的最优选择是不监视;假如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即是q*,股东可随机地选择监视或不监视。博弈的纳什均衡与不道德收进(R)、不道德本钱(F)以及监视本钱(C)有关。不道德本钱越高,不道德收进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越小;而监视本钱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就越大。为什么不道德收进越高,经营者不道德的概率反而越小呢?由于不道德收进越高,股东监视的概率越大,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被发现的风险也就越大,经营者反而不敢作出不道德行为。由此可知,经营者是否作出不道德行为选择,关键还是取决于股东监视的概率p。股东可进行经营者不道德行为本钱—收益分析,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监视约束机制,以加大经营者的不道德本钱F,使经营者的不道德收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