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 数 易 道 论 纲

提要:从“推天道以明人事”这个易道的根本“法门”来说,以“象”、“数”为特殊符号形式和运算法则,以操作者个体的超常心智活动为根本运算机制,从现象“推衍”出某种可以决定现象变化方向和结果的规律性普遍原则,是象数易学的主要内容。象数易学最突出的特点是观念的形式建构,汉代的象数易学通过改变卦序结构,附会律历之学,在阴阳之气的基础上运演阴阳五行的结构变化以体现“一阴一阳”之易道(天道),这种试图将易道完全形式化努力的最终结果是“入于禨祥”,成为一套牵强附会的繁琐,其症结就在于形式化的共识建构对于其成立条件的强烈依赖。只有寻“理”而不执于“理”,方有可能实现由知识之“理”向智慧之“道”的飞跃。

象 数 易 道 论 纲

关键词:易道;象数;知识;智慧

在中国思想史的视域内,易学所体现的是一个独特的认知范式;。两千多年来,历代思想家通过对由一系列符号和文字组成的《周易》的研究和阐发,逐渐建立起了一整套关于宇宙、乃至人生的观念和话语体系。这个体系以动态的、开放式的结构整合了人们观察世界的多种视角,并因此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框架的主要的“元结构”。由于有诸多相关文本流传于世而以一种话语体系形式存在的易学从其理论形态上看,有一条贯穿全部内容的思想主线,这条主线在不同的理论视域中常常以不同的具体形态出现。但究其实质,都是对以“道”为符号表征的某种形上本质的理念追求。作为易学乃至整个的最高范畴之一,“道”的思想具有多重复杂的结构。从思想文化发展的线索来看,它经历了一个由经验、观念上升为话语、图式的演进过程,这个过程本身既体现着先哲在思想深度和广度上的开掘和拓展,又体现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社会结构秩序框架的建构理路。这一点,在象数易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着具有典型意义的彰示。

(一)

“道”是中国哲学最高的范畴之一,其丰富的内涵不仅超越了其“道路”的文字本义,更非诸如“规律”、“准则”一类现代的名词概念和术语所能概括和界定。它是中国文化最基本的观念预设之一,所谓“太初有道”不仅为认识明确了终极的目标,也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提供了最根本的判断依据。如果说“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所在,那么“天”与“人”合而为一的着落点就在于这个“道”。就《周易》而言,所谓“《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其广大悉备的现象外延统统都归结为一个根本的“内涵”,即“道”之上,所谓“《易》道广大,无所不包”,由于“它的外延广大到无所不包,而居于本质核心层次的内涵却收缩为一种很小很小的《易》道。这个《易》道就是《周易》的思想精髓或内在精神,从根本上规定了《周易》的本质属性”;。

“道”字在《周易》中屡屡可见,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单字之一。如果仔细分检,不难发现,这个“道”字在《易传》的文本中出现的次数要远远多于其在《易经》文本中出现的频率。;“道”字在《易经》中通释为“道路”的本义当没有太大的异议,与之形成鲜明的对照,“道”字在《易传》中的使用已经明显地具有了抽象的“形而上”的意味,如所谓“天地之道”、“昼夜之道”、“君子之道”、“变化之道”、“圣人之道”、“日月之道”、“夫妇之道”、“天道”、“地道”、“人道”等等一类具有偏正结构的词组的反复出现,说明《易传》较之《易经》在的表达上有了明显的升华。“道”在这里已经不再仅仅是某种现象性的具体事物而已经抽象为具有一般意义的某种“本质”性存在,并作为一个哲学范畴的文字符号的形式出现在文本中。从人类心智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从具体特殊的现象到一般抽象的概念的提升是思维的一个质的飞跃,也是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类的某个群体形成完整的结构性的“共识”的重要标志。在《易传》中,“道”显然是作为诸如夫妇、昼夜、日月、天地这样一类在性质上有着明显对立、互补关系的事物得以成立的共同的根本依据而存在,它不仅超越了事物的个别外在现象,而且超越了事物群类的具体内在共性,切近以至于夫妇,高远以超乎天地,“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是万事万物共同的最后归依、终极依据。

从《易经》到《易传》,“道”的概念内涵的明显转换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折射出上古具有终极意义的“天”的观念逐渐摆脱旧有的宗教神学束缚而向理性化的认知转变,这种转变的最终结果就是将具“理”之“道”作为根本的属性赋之于“天”,使得“天”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绝对至上而又不可理解的神性实体,转而成为一个具有内在结构、容摄万物且可以通过特定方式加以体认的终极实在。这是一种全新的天道观,它的确立为重新界定天—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观念支持。既然“天道”成为宇宙万物的主宰,那么对于引领和表率众生的所谓的“圣人”而言,对于“天道”的认知和理解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知晓祸福、治理苍生的关键:“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在易学的特定框架内,《易》之本在于易之道,易道与天道同构,而天道为易道之体,易道为天道之用。体用无间,明体以达用。这里姑且不对易道做本体论的诠释,其通过易学史的演绎所透露出的最为鲜明的特征正是一种“推天道以明人事”;思想范式的凸显,一个“推”字和一个“明”字,活脱脱彰示出在新天道观的观念预设下,天人关系格局的改变,以及由此引发的话语转向,这种转向又包含了因为“推”、“明”所采取的立场和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发生的种种分歧。大而言之,所谓的象数之学和义理之学的分野就是肇始于此。

从历史发展的脉落线索来看,作为一门学问的易学是通过对《易经》占筮体例的解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于《易经》文本中的卦爻之象和相应的卦辞、爻辞解说,在《易传》中就已经存在着取象说和取义说的理论分歧。取象说是取八卦所象征的物象解释《易经》中卦爻象和卦爻辞,取义说则是取八卦和六十四卦卦名的涵义来解释卦爻象和卦爻辞。秦汉以降,以这两种说法为基础逐渐发育出两大对立的学术流派:即所谓的象数派和义理派。着重从阴阳奇偶之数、九六之数、大衍之数及天地之数、卦爻象以及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说《周易》之《经》、《传》文义的,称为象数之学;而着重从卦名的意义和卦的德行解释《周易》,注重阐发其中具有人文意义的哲理内涵则属于义理之学。以象数解易,把宇宙万物符号化、数量化,用以解《易》并推测宇宙事物关系与变化是象数易学的基本特征;而舍象取义,得意忘象,专注阐发《周易》经义名理和则是义理易学的基本特点。抛开前代习成的门户之见,实际上象、数、义、理都是《周易》思想的构成要素。其中,卦象、爻象之“象”体现着《易经》中符号所象征的事物及时位关系,含有现象、意象、法象等意义,是宇宙万物的图式摹形;筮数、爻数之“数”是《易经》占筮求卦的基础,是《周易》关于事物关系的数理表达,也是对“象”的定量研究。筮数、爻数与阴阳数、大衍数、天地数、卦数、河图数、洛书数等共同构造了易道的数理模型。象数与义理的关系,并非如囿于门户壁垒的人们所见那样势不两立。应该说,《易》兼象数义理,象寓于卦而数生于蓍,象为《易》之体,数为《易》之用,象有奇偶,数分天地,是象中有数、数中有象,象可生数,数还生象,交参互入,如环无端。象数为显,义理为隐,数(筮)、象(卦)为《易》之形式,义理(思想)为《易》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