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读者反应论”在公示语翻译中的应用

探析“读者反应论”在公示语翻译中的应用
摘 要:奈达的“读者反应论”主旨是评价译本的优劣要看读者的反应是否与源语读者的反应大致相同,因而翻译应以译文读者为中心。目前中国的公示语翻译研究对读者缺乏足够的关注,存在着亦步亦趋,不顾及读者文化习惯;以为当然,不了解读者的文化差异;以我为主,不理会读者感受等问题。文章认为只有把接受者的感受作为决定公示语翻译的传播效果标准,只有认真探讨英语公示语的功能意义和语言文化内涵,才能准确而充分地发挥英语公示语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读者反应论 功能对等 公示语翻译
  Abstract: Eugene Nida’s theory of receptor’s response highlights target receptor’s response, which is supposed to be substantially the same as that of the receptor of the original language. Target readers’ needs accordingly shall be the focus inin the process of ently 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mistranslations of the public signs occur because the translators are either unaware of the receptor’s cultural tradition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languages or ignorant of the reader’s expectations.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enhancement of translation quality much depends on the sufficient attention due to the reader’s role in the process. Likewise, translators could work more effectively if they lay special emphasis on the functional features and cultural connotation of public signs.
  Key words: receptor’s response ; dynamic equivalence; translation of public signs
  
  一、 关于“读者反应论”
  
  在西方当代翻译史上,第一个明确把读者因素纳入到翻译研究范畴的应属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他是美国当代著名翻译理论家,也是西方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主要代表,被誉为西方的“现代翻译理论之父”。他的翻译理论在全球翻译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读者反应论(Reader’s Response Theory)在80年代初传人我国,很快便在我国翻译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得到了高度重视。但是读者反应论的源头要追溯到其功能对等论理论,也可以说,读者反应论是功能对等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奈达在1969年出版的《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正式提到动态对等:“动态对等也就是译文读者对译人语的反应程度大体上与原语读者一样。”[1]这一定义就是“动态对等”,后来为了强调“功能”的概念并避免有些人对“动态”的误解,他在《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提到:不再采用“动态对等”一说,以“功能对等”取而代之,从而使其含义更清楚。[2]这就是功能对等论的起源。
  奈达翻译观的核心是功能对等,他对读者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他的“读者反应论”上。他认为评价译本的优劣要看读者的反应是否与源语读者的反应大致相同,翻译就是交际,翻译归根结底是为读者服务的,因而翻译应以译文读者为中心。也就是说评判一篇译文的好坏,必须看读者对译文的反应如何,判断译文的效用不宜拘泥于相应的词汇意义、语法类别和修辞手段的对比,重要的是要考察接受者正确理解和欣赏译语文本的程度。历史上人们在论述翻译的时候,往往局限于谈论个人经验体会,很少会顾及读者,他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谋求译文对原文的忠实上。与以往仅仅进行译本和原文对照来评估翻译质量的做法相比,这一理论显然有它的高明之处。它给译界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是对翻译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同时,我们认为它对实用翻译中的公示语翻译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
  
  二、 公示语翻译与“读者反应”
  
  公示语——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指示、提示、显示、警示、标示与其生活、生产、生命、生态、生业休戚相关的.文字及图形信息。[3]在交际功能上,公示语主要具有介绍、提示、指令和限制等特点;在表现形式上,公示语具有简洁、规约和互文的特点。[4]在中国,一个城市的汉英两种语言的公示语应用是否广泛是这个城市开放程度的直接体现,应用是否规范是对这个城市国际化程度的检验,翻译是否得法是这个城市整体素质的直接展现。公示语是现代化社会中在对人们聚集地进行管理、规范成员社会行为,调整人际关系,防止意外,疏通人群生存环境,威慑违法行为,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有着重大作用。[5]黄友义先生曾撰文提出要坚持“外宣三贴近”原则:贴近中国发展的实际,贴近外国受众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贴近外国受众的思维习惯。他还认为,“贴近外国受众的思维习惯”这一原则,是外宣翻译具体操作中最需要注意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