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dural
Fairness
)。该原则来源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The
Rule
of
Natural
Justice)。强制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权益的决定时,必须承担公平行为的.义务,赋予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机会,根据可信的符合逻辑的证据,作出公正的行政决定。鉴于我国正在研究制定行政程序法,澳大利亚这方面的经验无疑值得我们分析和借鉴。本文就程序公平原则的由来、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作一简单介绍,以期有助于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研究。
一、从自然公正原则到程序公平原则
自然公正原则是普通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何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