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道德论

三重道德论
  

二十世纪之尾,郭店出土了竹简《五行》,回应了20年前马王堆帛书《五行》所引起的学术震撼,坐实了思孟五行说,在学术史上,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

只是,我们的工作似乎还没能跟上。我们多半还沉浸在思孟五行学说终于被发现了的喜悦中,而很少解答《五行》篇本身提出的一些新。譬如说,《五行》谈五行而又有所谓四行,五行和四行的关系如何,便是其中首屈一指的大问题。如果再考虑到,与讲道德说仁义的竹简《五行》同时出土的,另有一篇也是谈道德的《六德》;这四行、五行和六德之间,又是如何分合的,它们在儒学体系中各占何种地位,後来的变化状况怎样,更是我们所无法回避的课题。

这些都是过去儒学研究中所不曾遇到过的新情况。只要谁个肯于直面这些问题,那麽他便必将意外地发现一片尚未垦植的新天地,那儿陈列着儒学的三重道德规范,它们组成了完整的儒家道德学说体系。那就是:人之作为家庭成员所应有的人伦道德(六德),作为成员所应有的社会道德(四行),以及,作为天地之子所应有的天地道德(五行)。这三重道德,由近及远,逐一上升,营造了三重浅深不同而又互相关联的境界,为人们的德行生活,为人们的快乐与幸福,开拓出了广阔无垠的空间。

六 德

人必群居而後得以生存繁衍。群居形成所谓社会。社会性於是遂与性并列而成了人的根本属性。虽激烈反对社会、尖刻讥诮人世的庄周,对此也无可奈何而慨然有叹曰:“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於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於天地之间”[1]。唯其不可解於心和无所逃其身,於是便有了人伦,有了人人都应该践行的伦理规范和准则,作为最初一级的普泛道德,维系着人类的基础组织-家庭的安定。它就是楚简《六德》篇所讨论的。

《六德》说:“生民斯必有夫妇、父子、君臣。”所谓“生民”,是天生蒸民的意思,凡我人类的意思;所谓“斯必”,是说无论何人,不计尊卑,都必得在夫妇、父子、君臣这三伦中各占一个位置。“夫妇”不用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父子”是广义的,母女以至翁婿婆媳都也包括其中;“君臣”一伦,在宗法社会里,本是父子关系的延伸。这三种关系,是自然的,也是社会的基础;是每个个体生命所不可逃脱的,也是整个人类生存所必须具有的。後来有所谓五伦之说者,於三伦以外,更加兄弟、朋友二伦;似乎更加全面完整了,其实迹近枝指蛇足,盖生民未必皆有兄弟朋友也。至於五伦的顺序以君臣为首,较之这里三伦的让夫妇居先,其自然的份量更少,人为的份量更多,离开源头也显得更远了。

《六德》篇称此“生民斯必有”的三种人伦关系为“六位”。其所谓的“位”,当不止於空间意义上之处所的意思;《公孙龙子·名实论》上有定义道:“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可见当时已认识到物之位和物之实间,还有着内在的亲密关系。此外,我们大都知道“位”在《易经》中的重要作用,在天文历法中的巨大意义,以及在数学中,如果没有“位”的观念,任何运算都将无法进行;正是这些场合,又一层层地给“位”概念刷上了许多神圣油彩。因此,对於《六德》篇的所谓“六位”,我们也不可等闲视之,不能简单地理解之为处所;而必须注意到“位”所要求的“实其所实”,注意到它之作为社会细胞的本根意义。

既然六位是生民所必有的自然状态、所必居的社会位置,那麽与之相适应,便会有各位生民在此状态与位置中的天职或使命,用“以实其所实”。在《六德》篇中,它们被称之为“六职”:“有率人者,有从人者;有使人者,有事人者;有教者,有受者。此六职也”[2]。六职和六位相对应,其分配状况是:率人者夫,从人者妇;使人者君,事人者臣;教者父,受者子。

这六种职责,显然过於高度概括了(看来是论说的方便使然;下面我们再引述其具体内容)。有了职责,必然会有彰扬职责的规范或标准,那便是所谓的“六德”:“圣智也,仁义也,忠信也”[3]。六位、六职和六德的整体配合,据说是这样的:

……父兄任者,子弟大材艺者大官,小材艺者小官,因而施禄焉,使之足以生,足以死,谓之君,以义使人多。义者,君德也。非我血气之亲,畜我如其子弟,故曰:苟济夫人之善也,劳其藏腑之力弗敢惮也,危其死弗敢爱也,谓之臣,以忠事人多。忠者,臣德也。知可为者,知不可为者,知行者,知不行者,谓之夫,以智率人多。智也者,夫德也。能与之齐,终身弗改之矣。是故夫死有主,终身不变,谓之妇,以信从人多也。信也者,妇德也。既生畜之,或从而教诲之,谓之圣。圣也者,父德也。子也者,会×长材以事上,谓之义,上共下之义,以×××,谓之孝,故人则为□□□□仁。仁者,子德也。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谗陷无由作也。[4]

君使人以义,臣事人以忠;夫率人以智,妇从人以信;父教人以圣,子效人以仁。位、职、德的如此搭配,颇有点筚路蓝缕的架势,显得不那麽通顺。於是我们难免要问:像父慈子孝这样的德目,夫唱妇随这样的说法[5],当时并非没有;为甚麽《六德》篇偏要舍近求远,生搬硬套一些更显赫更空泛的`德目,来敷衍成章呢?莫非其中另有图谋?这是一桩饶有趣味的拷问,让我们细细道来。   

五 行

五行和四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只是“仁义礼智圣”与“仁义礼智”之别,彼此却有着根本的不同。如前所引,五行是天道形於内的德行,是天道,四行是天道不形於内的善行,是人道;二者的内涵和境界大不一样,尽管其具体德目多所相同。而这个差别,根本地来源於人的不同存在。

我们知道,人首先是一个感性的存在,然後或同时是一个理性的存在,更後或同时还是一个悟性的精神存在。在儒家看来,作为自然存在,人应该有六德;作为社会存在,应该有四行;而作为精神存在,人还应该修习天道之五行,以求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境界[22]。这三种存在,是任何人所必居的三个位置,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三位一体或一体三位。其中,自然存在不用说,那是与生俱来的基础;社会存在亦如影之随形,无可逃於天地之间,尽管彼此差别之大,常常判若天渊;精神存在则是人类独有的骄傲和标帜,并因各人觉悟与否而有参差。

作为社会存在,人必须使自己的存在容纳於社会,协和於社会,服务於社会,有利於社会,就是说,他的行为应该是善的;那怕因此而承受痛苦作出牺牲,也在所不惜,义无反顾。因为这是人道,是为人之道或社会道德,是人性之内的职分;这是四行范围里的事。而作为精神存在,人却可以了悟其所在社会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点和一瞬,洞悉社会所谓的善行不过是天道之见诸一地与一时,觉解自己虽一粟於天地,却可备万物於我心,因而遂能超出其所在的社会乃至一切社会,超出其自己的社会存在乃至自然存在,而“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23],“独与天地精神往来”[24];这便是五行范围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