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摘要: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在各个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本文从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税制方面及征管方面分析入手,提出了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纳税人划分标准偏高、税率偏高、专用发票管理难度大、治税环境严峻、征管技术落后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关键词:征收范围 纳税人划分 专用发票管理 增值税税率

一、存在问题

(1)税制方面。

1、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使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主体税种的地位受到威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紧扣、税负公平的特征。从产品的投入、产出、交换到消费环节,增值税应该像一根链条环环相扣,才能使增值税的内在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然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并没有涵盖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娱乐业,这些行业统一征收营业税,导致了增值税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抵扣链条中断。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过窄,也导致了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地位遭受威胁。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的一个主体税种。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以来,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见表1,图1),从2008年到2013年,增值税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已下降15、54个百分点,增值税主体税种的地位明显降低。2013年全面营改增的实行,暂时未能使增值税比重下降的趋势得以缓解。

2、税收歧视,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偏高。

现行增值税按年应税销售额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见表2),虽然200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纳税人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这个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初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占了绝大多数。由此可见,大多数纳税人无法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规范化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这种障碍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增值税税率偏高。

国际上推行增值税的国家已有100多个,基本税率为10%到20%之间,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相比于其他国家(见图2),仍然较高。

除了基本税率外,我国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也比较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普遍高于一般纳税人。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小微企业,由于资金来源匮乏,管理基础薄弱,企业平均毛利率很低,很多企业都没能达到3%,如果按照3%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在如今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这些小规模企业将难以承受。

(2)征管方面。

1、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难度大,扣税凭证不规范。

现行增值税制度使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专门的扣税凭证,强化了增值税管理的内在监督机制的制约作用,保证了扣税过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数量逐年递减,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现状越来越混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扣税凭证已不仅局限于专用发票,一些收购发票、普通发票和运输发票都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一些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或者不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又不能使用不规范的扣税凭证,就会导致增值税的抵扣不到位,无形中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2、治税环境不容乐观。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治税环境包含立法制度、纳税意识、执法责任、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内容。但是我国治税环境却不容乐观,从内部看,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淡薄,在增值税管理工作中,有章不循,甚至徇私枉法,内外勾结;从外部看,依法纳税和依法治税还没有渗透人心,纳税人偷税、漏税、欠税、抗税的动机强烈。2014年,全国共查处各类发票违法案件9、9万起,查获非法发票6005万分,抓获犯罪嫌疑人5818人,挽回税收损失129亿元。

如果治税环境不能得到明显改善,那么强化增值税和推行增值税改革将寸步难行。

3、管理技术落后。

增值税的征收对技术条件的要求比较高,要想使增值税的管理更加严格有效,以计算机为主体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必不可少,但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的认定、申报、抵扣、稽核、查处等环节主要还是依靠手工管理,现代化程度较低,导致增值税管理质量和效率低下,防范和打击偷、漏、欠、抗的能力弱,大量增值税的管理信息难以有效采集,时效性差,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二、完善措施

(1)稳步渐进地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现出明显的不合理。如前文所述,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营改增的推行将明显减轻纳税人税负,促进大批市场主体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生产方式。

(2)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税率。

目前中国增值税有6档税率,分别为17%、13%、11%、6%、零税率和3%的征收率。增值税的税率设置应当越简化越好,最好实行一档税率。对五档税率简并后最好实施1档基本税率加2档优惠税率。其中,1档基本税率降低至13%~15%,2档税率分别为6%和零税率。适用低税率行业主要包括国家扶持产业、特殊部门提供的准公共产品或服务;适用零税率行业包括民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书籍、农机具及化肥种子等商品。

经济放缓情况下,理应适当降低税率,有利于减轻税负,促进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