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理性批判-论20世纪西方形式美学的内在逻辑

形式理性批判-论20世纪西方形式美学的内在逻辑
形式理性批判——论20世纪西方形式美学的内在逻辑 内容提要:艺术形式问题是20世纪美学和艺术哲学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勾勒了这一时期关于形式的美学的内在逻辑构架,揭示了艺术形式命题的本质在于,企图建立一种用于艺术的形式理性,以抗衡两千年来特别是黑格尔以来形而上学形式观的重负。

20世纪纷繁复杂的艺术形式思想,从横向上来观照,不同的美学流派分别从形式作为客体范畴、形式作为主体范畴、形式作为非主非客范畴以及形式作为亦主亦客范畴建立了自己的体系或系统。纵向上来看,则艺术形式范畴,包含下列三个层次:其一是操作层面的艺术形式作为构成方式的层次,其二是美学层面的艺术形式作为虚拟寓言的层次,其三是哲学本体论层面的艺术形式作为共相存在的层次。
人们是以怎样的理论姿态跨入并置身于20世纪的?当我们在世纪末回眸过去,回顾美学和文艺学的发展历程时,一个最突出的感受也许是,这是一个最难以一言以蔽之的时代。即使我们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60年代中期之前,即所谓的现代主义时期,回答这个问题的困难性也仍然没有减轻多少。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世纪,又是一个标新立异、创新发展的世纪。我们甚至可以说,还没有任何一个世纪,像20世纪这样色彩纷呈。就美学和文艺学而言,理论家们无论是对作家心理奥秘的洞悉,还是对艺术作品本体的研究,无论是对读者接受活动和审美经验的阐释,还是对文艺的社会价值取向的揭示,都在各自的角度和各自的理论层次上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单是理论流派之多就令人咋舌。从狄尔泰的生命美学,尼采的唯意志主义美学,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精神分析美学,海德格尔和萨特的存在主义美学以及英伽顿和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美学,姚斯的接受美学,到阿恩海姆的完形心理学美学,乔治·桑塔耶那的自然主义美学,杜威的实用主义美学,维特根斯坦的分析美学和卡西尔- 良格的符号学美学,……真是不胜枚举。
我们在这里企图通过另一个视角:形式研究的视角,来展示本世纪美学和文艺理论最富于特色因而也最具有争议的侧面。

◎探寻形式的时代

我们把研究的目光从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历时性轴上暂时移开,而把触角伸向形式美学的领域,把观照的焦点放在艺术形式的种种理论问题上不是没有理由的。可以说,20世纪即是一个探寻形式的时代,一个追寻艺术的形式理性,并企图以这种新理性取代传统理性的时代。
虽然自古希腊以来,形式问题就一直是西方美学关注的重点之一,但是不管就关注这一问题的内在动因还是就关注的范围和深度而言,可以说,我们这个世纪都是更值得重视的。在哲学上来看其动因,正如英国著名哲学家艾耶尔所说,当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尽管构造哲学体系已经完全过时了,但并不排斥精心制造一种世界观”,只是“人们已抛弃了这样的标准:一个人可以从所谓自明的第一原理着手,并靠着纯粹的反思而达到一种世界图景,它具有独立不倚的合法性”.基于此,对艺术形式的强调,作为对统治西方两千年而以黑格尔集大成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否定和颠覆,无疑具有反叛作用,一方面艺术形式作为一种逸出形而上学形式阈限的非理性形式,其存在本身即是对主流话语的一个超越,因为它并不必然遵循那所谓“自明的第一原理”,而具有自身的形式理性;另一方面,艺术形式,在一些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看来,其实类似一种宗教性的存在,它使那些难以在形而上学哲学那里,甚至也难以在教堂里获得精神慰藉的人们,获得了一方净土。I.A.瑞恰慈在《诗歌研究》中,甚至认为,“绝大部分现在在宗教和哲学中离我们而去的东西将被诗所代替……我们越多地察知诗歌的空无,我们越会珍视诗歌所提供给我们的精微的‘知识的精神和气息’”.这样,我们将会看到,20世纪对艺术形式的研究和探寻已经不局限于文艺理论和艺术哲学领域,即使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艺术的范围内,也仍然关心着自康德以来即已关心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如何通过对审美(如今更多地是通过对艺术品的审美)判断力的批判,而达至知、情、意的融合和谐调。在这样的深度上来探究艺术形式的本质,以语言学、人类学、符号学、叙述学……等多学科的交融和多角度的审视来打破旧有观照艺术形式的框框,使得艺术形式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纯艺术的问题,而且成为构成本体论问题的一部分。当然,在哲学本体论的动因之外,不容忽视的是美学的动因,西方美学史的发展所经历的漫长历程,包含着这样三次非常重要的视点转移,第一次是由泛哲学美学向美学的转移,时间大约在古希腊向古罗马过渡时期;第二次是由泛美学向审美学的转移,这以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为标志,即由追问“什么是美”,向追间“什么是审美”过渡,第三次则是由审美学向艺术哲学的转移,即由追间“什么是审美”,转而追问“什么是艺术”,这第三次转移的中心问题正是属于20世纪的。在这个主导趋势之下,对艺术形式的揭示,成了美学和文艺理论不容回避的重要任务。苏珊·朗格对此说得很清楚:“虽然艺术哲学还尚未得到应有的发展。然而它确实是一门极富生命力和希望的学科。不管是专业哲学家,还是具有深刻洞察力的艺术家,都在对‘艺术’、‘表现’、‘艺术真实’、‘形式’、‘现实’以及他们听到的或正在应用的数十个其他专门词汇的含义进行探究。”对于这些词汇的内在意义的探究,实际上即是对艺术形式的真正内涵的探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回答艺术形式是什么的问题,另外的美学家则另辟蹊径对艺术形式进行了“分解”,如V.C.奥尔德里奇认为,“一部艺术作品就是一种为了让人们把它作为审美客体来领悟而设计的物质性事物,但它又不仅仅是一种物质性事物。它被设计成从审美眼光来看是一种被外观赋予活力的东西。所以当艺术作品以它那种与媒介有关的第一级形式而领悟展现其材料的实质,在关系到内容的第二级形式中向领悟展现其材料的实质,以第三级形式即作为一个整体的作品风格将这两种实质融为一体时,我们评价它是伟大的……”奥尔德里奇这段话是对艺术阐释而言,但透过他对艺术形式由“物质性事物”的第一级形式到“关系到内容”的第二级形式,乃至“作为整体的作品风格”的第三级形式的划分,我们不难看出,20世纪艺术哲学对艺术形式的揭示,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将艺术形式视作一种一般性地为审美客体设计来供人领悟的物质性事物了。尤其是它已不再是相对于所谓的艺术内容而存在的了,这三级形式其实已包括了艺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几乎所有要素。对艺术形式是什么的回答,甚至已经成了人们回答艺术问题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首要的环节,形式,成了20世纪美学的中心话题。由此出发,西方美学对艺术形式问题的深切关注就表现在,美学家们对艺术与非艺术区分的强烈冲动上。无论是鲍里斯·托马舍夫斯基对艺术语与实用语的甄别,还是I.A.瑞恰慈对陈述与伪陈述的阐明,抑或恩斯特·卡西尔等人对一般符号与艺术符号的对比……都明显地带有企图从艺术形式研究入手来回答艺术本质问题的愿望,正因为此,他们对艺术问题的关心,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上面所说的艺术形式问题第一种动因即本体论动因直接或间接的回应。只有确立了艺术形式的独立价值,才能进而肯定艺术形式对形而上学理性的对立的必然性;也只有弄清楚艺术形式的真正含义,才能确立艺术形式的独特性和独立性。因此,尽管不是没有人试图把艺术定义为“为了完成一定目的而对媒介材料所作的熟练的操作”(斯托尔尼兹语),但是,从根本上说,从美学的动因上来分析,对艺术形式的重视,仍然是带有很深的20世纪哲学本体论烙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