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评估机制论文

一、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指标权重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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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评价指标涉及一部分定性指标,导致具体评分标准存在不确定性,需要运用主观知识和经验进行评价。已建立的评价指标框架体系是多层次交错形式的结构,因此本次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确定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评价指标的权重。层次分析法是将目标分解为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或定量方法计算出各层次权重并进行排序的一种综合评价方法,操作简易,在确保客观分析的同时,也能够兼顾主观影响,适用于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在应用层次分析法进行评价时,需根据已建立的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框架设计调查问卷,被调查人员按照指标重要程度比较标准,对同一层次各项指标关于上一层次中某一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得出各项指标的比较得分。本次研究向历史遗产保护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工作人员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其中有效问卷59份,按照各层次指标重要程度判断比较结果构造判断矩阵,求出所对应的特征向量W,并对W进行归一化处理,确定各项指标在该层中相对于某一指标所占的比重,即把各项指标对上层某一指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计算各层次指标对于整个评价体系的权重,并进行排序及检验。经分析可知,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是以价值特色和保护措施为核心构建的,其中价值特色所占权重为69.4,较保护措施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更大。依据各项指标的权重分配结果,可确定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的具体评分标准。

二、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的评价体系建立

通过选取评价指标、建立框架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评分标准,已基本完成了建立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的基础工作。为确保评价实施效果,提高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简化,重点突出对价值特色与保护管理措施的评价,同时为了便于操作和实施管理,对评价指标的分值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归整(见表1)。

三、研究结论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必须与评价对象现状特

征相结合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文化是密不可分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多样性导致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在文化民俗、聚落景观、建筑形态上的多样性。通过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看出不同评价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现状特征不同,因此评价指标的选取必须基于对评价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村现状的系统分析,同时尽可能确保评价指标数据资料涵盖各影响因素,并能通过实地调查获取。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必须确保定量化评价

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强调了以定量评价为主的原则,尽可能地以定量的方式确定评价标准,客观体现评价对象的差异,尽可能地避免人为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干扰,确保了评价的客观实用性。因此,定量评价可以保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价结果较为客观,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提出措施建议。

(三)建立评价体系应考虑评价成果的转化应用

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不仅是客观地反映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现状优势及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针对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开展保护与整治工作,将评价结果充分应用到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工作中,确保保护与整治措施有的放矢、效果显著。天津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与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并为其他省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评价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