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业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国外发达国家的担保业起步较早,其会计制度对我国担保业会计制度的改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德国
德国担保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担保银行财务自求平衡。德国的担保机构为经济界自助性的担保银行。担保银行的收入包括办理费、担保手续费、年增加的利息和资本金回收。在满足管理成本的同时,提供资本金的组成资金(根据信贷机构法的资产净值原则来降低担保风险)。目前一个企业应交的费用平均来说是一次性收取办理费1%,担保费1%。担保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必须自己承担经营费用,包括审核申请的费用、管理和清算约定的被担保人的费用。根据德国法律规定,担保银行是免税的,由经济考察员、联邦信贷检察员等进行年度最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