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用益物权

浅析用益物权
摘要: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用益物权制度在物权制度中居于重要地位,其重要性不仅在于用益物权作为物权体系的一个有机构成,完备了物权制度的形式结构;还在于用益物权制度作为调整人们在对物的物质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有序利用。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了迅速的。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的发展。建立用益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必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发展需要;适应我国现实状况与发展需要的原则,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要坚固现实性与超前性;的鉴戒国外用益物权立法的原则,包括价值观念上的接见和立法技术上的鉴戒两种;讲究用益物权立法技术的原则,由不同类型的用益物权所组成的用益物权制度,应当是一个结构完整、内容充分、内外协调同一的法律规范体系,既要符合立法上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逻辑要求,又要满足实践中保障各个法律主体的物上权益、促进有效使用物质资源的实际需要。根据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本质和目的,运用确立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以我国现实的财产利用关系为基础,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典权、农地承包权和居住权。关键词: 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