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社会领域高度运用抽角思维方法的典范,怎样分析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

浅析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

摘要:抽象思维方法能否准确运用,是判定理论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单一的抽象思维方法已不能满足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需要;政治经济学有必要借鉴自然科学的非线性思维方法。

我始终认为,论文论著在方法论方面经不起推敲,所谓的看法、观点等甚至都不能称为理论。的确,重大理论的突破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方法论方面的突破,如辩证法、相对论、非线性科学等。本文着重谈三个问题:一是我们通常惯用的抽象思维方法有一个准确性的问题;二是抽象思维方法也只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我们要探索多变量共变的方法;三是政治经济学作为社科领域内典型的抽象思维的结晶,有没有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的可能?需求交替理论是一种尝试。

一,抽象思维方法

面对混混沌沌、变幻莫测的现实世界,人类最早自发产生的是一种完全具象的思维方式。它没有把事物——思维考察的对象——如同我们现在习惯的那样按一定标准分解成若干具有独立特征和人脑较易把握的部分,而是直接对事物的整体运用某种略具神密色彩的不完全归纳或某种粗略的整体比较方法,试图对事物的变化做出描述和预测。这就是占卜、历史、文学产生较早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使用象形文字的民族,其思维发展的一定时期这种完全具象的思维方式的成分要多一些。

另一种思维方法就是只在近代才取得突飞猛进发展的抽象思维方法。一般来讲,使用拼音文字的民族较早地尝试这种思维方法。现实事物的变化总是千万个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和结果,其复杂的程度似乎已远远超出人脑所能认知的范围。这时人类发明了一种取巧的思维方法,先舍掉众多因素不考虑,最终一次只考虑两个变量的因果关系,如果留下的这两个变量刚好是主要因素,人们就粗略地认为抓住了事物发展的“本质”了。这就产生了至今仍是法宝的抽象思维方法。很明显,这种思维的过程肯定不是事物本身的发展变化过程,如果这种方法运用得好的话,其发现的所谓规律,也顶多只是在近似的意义上接近现实事物的发展变化,很多细微之处都被人们有意地忽略了。所以说抽象思维方法只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权宜之计。但是,它还是标志着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有了重大突破,有了这种方法,面对混沌的世界我们就不会完全手足无措,毕竟可以开始撩开事物的神秘面纱,探究其原来只属于上帝的内在规律了。

完整的抽象思维包含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称为舍象的过程。现实中,事物的因果联系总是千头万绪,混乱不堪。我们通常可以假定许多因素暂时不存在或不起作用,也就是把许多作用因素舍象掉,直到最终只剩下两个因素或两个变量。显然,这个舍象过程有两层含义:

一是凡被我们判断为非本质的或无关紧要的因素,都被我们假定为不起作用或其作用可以被忽略,这使我们研究的问题得到初步简化。需引起警觉的是,有些被假定为不起作用的因素不是因为其缺乏现实的重要性,而是因为它们与其它保留下来的因素之间缺乏某种共性,没有这种共性,它们就无法和保留因素一起在更高的层次上被抽象。舍象的作用就是舍掉不同找出共同,经过多层次这样的反复,直到找到最终的共同根源。

二是对保留下的这些本质要素,我们再进一步假定一次只有两个要素同时相互发挥作用,其它要素则暂时被想象为不起作用,这使我们研究的问题更加简化,因为两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情形刚好是人类的悟性较容易把握的。同样需引起警觉的是,这种做法并不是天然的公理,它只是从为人类有局限性的思维提供一种便利性出发的。这种便利性有没有可能导致非科学化,后面将会论及。

舍象进行到只剩两个变量时,这两个变量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还是超出了人类的观察和思维能力。这时我们又假设一个是自变量,另一个是因变量,自变量自主、自发地变动,因变量则只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经过一系列地简单化以后,人类终于可以比较从容地观察和思考这两个因素的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了。我们会较容易看到,一个因素产生某种程度的变化时,另一个因素也相应地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观察了许多次这种成对的变化情形,我们就可以用不完全归纳的方法总结出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规律了,并可以用话语将其描述出来。我们依照同样的方法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多种两个因素的变化规律归纳并描述出来。人类就用这种方法总结出了无数个所谓规律,产生了许多门所谓科学。

当辩证法产生以后,人们也粗略地描述因变量对自变量的反作用,但二变量具体的相互作用的情形和变化的轨迹,形而上学也好,辩证法也好,都显得无能为力。

仅仅从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舍象过程我们就不难理解人们在决定舍掉什么和留下什么时是多么容易犯错误。有时甚至在决定将整体分解成哪些因素时就已经走入歧途。

抽象思维到此只走完了一半的路程。我们很清楚在舍象过程中被我们假定为暂时不起作用的因素在现实中并不是不存在或不起作用。舍掉它们只是我们还不够充分发达的大脑的权宜之计。要想让抽象思维得出的“规律”能现实地发挥作用,而不至沦为仅供把玩的精神玩具,我们就必须把先前因便利性而舍掉的因素重新加进来,进行再思维。这就是抽象思维的必不可少的第二个过程,我们称之为具象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就不是完整的抽象思维过程,其理论就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也就不成其为理论。在很多情况下,理论没有第二个过程的描述往往是因为其第一个过程——舍象过程——就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

的确,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学说史,特别是社会科学学说史,很多抽象思维在舍象过程完成后就干脆放弃或回避一般规律意义上的具象思维,只在每个个案中凭经验具体处理和描述,不再试图总结通例,不再试图构建具象过程的体系。这主要是因为抽象思维的难度在这里突然加大了!我们以前最讨厌的多个因素多个变量同时交织在一起的情况又出现了!

到目前为止,尤其是社会科学还是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和较笼统的意义上来处理这个难题。我们假定以前经舍象总结出来的多个二因素变化规律都是可迭加的,用数学术语讲都是同比例的线性关系,用直觉知识理解就是:多因素同时作用时的某两个因素的关系完全等同于假设所有其它因素不起作用时的这两个因素的关系。有了这个假定,我们就可以简单化地来处理众多变量或因素的相互关系了,我们就可以把这些变量或因素归为两类,一类是起正方向作用的,另一类是起相反方向作用的。而不再顾及这些因素或变量的作用方向有可能是四面八方的。联想一下社会科学的许多成对的用语,就不难理解我们通常的具象思维都是以这个可迭加或线性的假定作为大前提的:象“进步”和“反动”,“前进”和“倒退”,“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等等,都是把众多因素归结到一条直线的正反两个方向上来进行迭加并找出最后的合力的方向,来描述事物实际的、现实的、最终的发展和变化。

这些变量或因素的作用力方向被归到一条直线上,作用力的大小有的学科可进行较准确的度量和计算,有的学科(象大部分社会科学)对作用力的大小也只能粗略地比较一下强弱,最后再粗略地判断一下合力的大小,据此粗略地判断一下事物发展的速度和方向。

社会科学还有这样两个描述具象过程的语言习惯:一是如果我们在舍象过程中刚好把这些众多二因素变化规律按重要程度做了主次之分,那么在具象时,我们就习惯说主要规律在走向现实时被一些次要规律修正了;二是我们往往把舍象过程的终点做为描述具象过程的起点。

以上就是我" 们的具象思维过程。它是粗略地假定这种近似地迭加就等同于具象,就使抽象离现实近了一步。不难看出,抽象思维的第二个过程又使抽象思维的难度大大提高了。

就抽象思维而言,如果我们把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时代对形式逻辑的锤炼算做开始打基础,把近代工业文明和科学繁荣算做开花结果,这中间整整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很明显在抽象思维方面,西文社会起步就早于东方。但在工业文明产生之前的几千年里,比起虽然乱无头绪但很具体实在的原始具象思维,抽象思维一点也没有显出优势。

现在我们毫不怀疑,由于抽象思维的复杂性,任何一本企图称为科学理论的论著,如果作者不愿意系统地检讨一下方法论,读者甚至作者本人都有被非理性的思维所迷惑而误入歧途的危险。把进入科学殿堂比做进入地狱之门毫不为过。迄今为止,最讲究抽象思维方法的呕心沥血之作当首推马克思的《资本论》。有些著述从局部看处处呈现光彩,但从方法的系统性和逻辑的严谨性方面则又经不起推敲。就如同精美建材的杂乱堆砌,毫无结构美可言。

即使我们已用较准确的概念和范畴完成了对事物的剖析和分类,从开始进行舍象起,我们就也必须象进入雷区一样小心翼翼,慎而又慎,才不致于真正的抽象思维工作还没开始,就犯下下面的错误:

① 舍象不科学、不准确。不该舍象的因素被舍象,不该假定不变的地方做了假定。这往往在不经意间遗漏了本该产生作用的因素,接下来的以偏概全,以点代面,以个别代一般等就不足为奇了。更可怕的是人们犯这种错误时脑子里甚至都没有舍象或假定的概念,就自发地、天然地和不知不觉地在舍象和假定的条件下展开了推理和论证,把只在舍象掉一些因素和假定一些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才成立的东西当做无条件的普遍性规律,也就是在暗舍的假定条件下进行思考和推理。

例如,我们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的利润率呈下降趋势。这里就把剩余价值率的变化这一因素舍象掉了,也就是说这个规律隐含着一个假设条件,即剩余价值率不能持续不断地提高。如果没有了这个暗含的假设,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就不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然地带来利润率的下降。这可以很明了地从我们推导出的公式 P=S'(1-q)中看出,其中P为利润率,S'为剩余价值率,q为资本有机构成。

这个规律还隐含着另一个更大的假设:即资本有机构成会持续不断地提高。但是当C/(C+V)所表示的是一种价值的而不是实物的比例关系时,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动规律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② 该舍象的因素未做舍象,该假定的地方未做假定。这往往造成主次因素不分,推理混乱无序。犯这种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意识地试图同时说明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但是在现有的抽象思维模式和思维条件下,这除了告诉人们起作用的是多种因素外,不会得出任何有意义的更进一步的结论(后面关于科学具象思维的探讨会再次涉及这个问题)。从抽象思维的角度看,最好不要把舍象过程和以后的具象过程混在一起,人们只有把事物剥离得一次只剩两个因素时,思维和描述才显得游刃有余。另一种情况是不知不觉中在暗含的非假定条件下思考。表面上已经舍象,实际上却没有舍象。

③ 这个错误往往产生在前两个错误之前。我们曾假设进行舍象前对事物的剖析和分类准确无误,实际上这里是犯错误最多的地方。

我们进行舍象的目的就是透过繁杂的表面现象把一些较本质的或最本质的作用因素与非本质的因素分列开来,进而观察和描述这些本质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或规律。显然挑出这些“本质”因素,并把它们按照“本质”的程度分层次排列出来,是我们进行抽象思维的第一步。我们是不是剔除了问题的非本质要素?我们是不是保留着问题的本质要素?方法论提出了这个问题,但不幸它不能提供现成的答案,一切判断都要看它有没有照顾到我们所研究的问题,都要看它同经验材料相核对时的偏差程度。

但无论如何,我们随时都要用逻辑树的概念去映照前进的每一步:主干是什么?主干之上的支干有几个?有没有遗漏的支干?有没有多出的支干?每一个支干上有多少枝条?有没有遗漏的枝条?有没有把其它支干上的枝条误算进来?有没有把枝条误算成支干?有没有把支干误算成枝条?我们要了解一个特定的科学家的成就,就必须试着鉴定他的这一过程。

④ 随着事物的发展,随着条件的变化,决定事物分类和是否舍象的标准也在变化。以前的非本质要素现在可能成了本质要素,以前该舍象的现在可能不该舍象;以前的本质要素现在可能成了非本质要素,以前不该舍象的现在可能应该舍象。